
1999年12月20日左右,河北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送到石家庄女子劳教所第四大队。为了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恶警们对大法弟子进行更加灭绝人性、惨无人道的迫害。
当时四大队的恶警有:大队长尚长明、副大队长付振爱、科长利瓦伊真、崖松、中队长王焕芳、李振平、苏培英、打手耿行军等。为了达到它们的目的(逼大法弟子揭批、写四书)不择手段。大法弟子炼功学法就会遭到毒打,被揪头发、掐脖子、打耳光、拧身上的肉、脚踢、用湿毛巾捂口鼻不让出气、灌辣椒面、吐的痰用纸包上塞进大法弟子口中、当众扒下女大法学员的裤子进行侮辱等等手段来迫害她们。
有一天早上7点她们因集体炼功而遭毒打,凶狠地毒打和灌辣椒水,从早上一直到晚上10点,在这十四个小时中,没有间断。不服从劳动改造的大法弟子被强迫站墙根、练队,50岁的大法弟子也不例外,每天8小时正步走、跑步,其余时间罚站,从早上6点半到晚上10点至12点,这些超极限的体罚和非人的折磨使她全身肿胀、脸部变形,被太阳烤得流脓水、脚肿得穿不上鞋子。
2000年8月份,队长王焕芳、王瑞香、郝燕平围着芦冉,她们欺芦冉单纯,涉世未深,又是威胁又是诱骗。开始骗芦冉说,党兰凤已承认材料是芦冉传给她的,你也快说是谁给你的(其实党阿姨根本没说)。
迫害时间待查,李梅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时不到三十岁,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女子劳教所四大队。为了让李梅写所谓的「四书」,王焕芳、崔艳芳等恶警采取打骂、罚站、恐吓、搧脸、吊铐、上绳、关小号、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坐小板凳、暴晒或挨冻、电击,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等方法折磨李梅。无论恶警怎么变换花样,李梅就是坚决不与配合,暴徒们被刺激的愈加疯狂,连续四次对李梅实施酷刑,致使她的臀部被打烂,伤口溃烂形成两个大洞,长时间流血流脓不止,不能坐卧行走,真是苦不堪言,这次酷刑使李梅臀部至今还留有一个大坑。
半年后, 李梅的身心受到很大伤害,被折磨得整天呆呆的不说也不笑,精神有些失常──可怜她的女儿那时才三岁。迫害李梅的四大队长尚长明(已退休),所部政委李爱国、张双琴、王焕芳、恶警崔艳芳、耿行军、周益林等,多次受到当局的表扬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