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左右,一河北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送到石家庄女子劳教所第四大队。为了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恶警们对大法弟子进行更加灭绝人性、惨无人道的迫害。
当时四大队的恶警有:大队长尚长明、副大队长付振爱、科长利瓦伊真、崖松、中队长王焕芳、李振平、苏培英、打手耿行军等。为了达到它们的目的(逼大法弟子揭批、写四书)不择手段。大法弟子炼功学法就会遭到毒打,被揪头发、掐脖子、打耳光、拧身上的肉、脚踢、用湿毛巾捂口鼻不让出气、灌辣椒面、吐的痰用纸包上塞进大法弟子口中、当众扒下女大法学员的裤子进行侮辱等等手段来迫害她们。
有一天早上七点她们因集体炼功而遭毒打,凶狠地毒打和灌辣椒水,从早上一直到晚上十点,在这十四个小时中,没有间断。不服从劳动改造的大法弟子被强迫站墙根、练队,午时岁的大法弟子也不例外,每天八小时正步走、跑步,其余时间罚站,从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十点至十二点,这些超极限的体罚和非人的折磨使她全身肿胀、脸部变形,被太阳烤得流脓水、脚肿得穿不上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