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事实:
2000年2月3日,我在自家开的商店里干活,准备明天过年的东西。早晨8点左右片警李树祥来了,让我跟他一起去了派出所,随后,他又到我家把我妻子和我儿子(当时不足8周岁)都骗到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李树祥给我做笔录,问我还炼不炼。我回答说炼,问我上不上访,我说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我有权利上访。问我什么时候上访,我说还没定呢。根据这些,他们就罗织罪名把我非法拘留15天。在签字时,我写到:“我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律”,并拒绝签字。当晚我就和刘╳兰(曾用名刘霞,鹤岗市辅导站副站长)一起被劫持到拘留所。在万家团圆的新年里,我是在监狱度过的。我妻子在第二天被迫保证不进京上访后才和我儿子一起被放回家,他们在派出所被非法关押24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