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19781
中文姓名:
孙洪波
姓名拼音:
Sun Hongb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舒兰市莲花乡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孙洪波 办公电话 8372310   手机 13630639338
迫害事实:
舒兰市莲花乡派出所恶警。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突然取缔、迫害法轮功。高玉香家经常受到骚扰。高玉香去北京请愿,刚到北京天安门,就被便衣拦住,被拘留了十五天。出来后,又被乡派出所关押不让回家,逼迫家属给钱才放人。警察孙宏波说:“不交钱绝对不好使。”家属只好借了九百元钱交了。当时是莲花乡派出所仉喜财收的钱,没有任何收据,只说到秋天返还。可是到了秋天也没还。

他二零零零正月十五,对进京上访的十几位同修,被抓回当地派出所,搜去他们身上的钱,装进腰包,白天罚他们在路上扫积雪,晚上把他们男女同修关在一个小屋子里,他罚学员长时间做着各种姿势。学员睡觉时,只能把纸盒铺在水泥地上休息一会,这样三天过后,他向家人勒索了500元钱才放人回家,其余同修有的关了20几天,遭到不同程度的罚款才放人。

有一次,他们去了十里以外的地方去干活回来,刚把鞋脱下放在暖气管上,恶警孙洪波进屋就把一个男同修按倒在地就打,后来又拽一个摞在这个同修身上,把皮带也抽下来打大法学员的脸数下,扬言要扒掉他们的裤子,后来被一个司机给拦住了。这时恶警像疯子一样拽另一个大法学员跪下,用皮带抽他的脸,当时把一个女学员的脸也抽了,还把另一个女学员抓起来扔出去很远。

还有一回,恶警孙洪波和恶警郭雨星喝了酒,醉醺醺的进了屋,孙恶警叫喊,让男大法学员脱衣服,把一个男学员上身衣服脱没了,还让脱下身,这个男学员硬拽着裤子没脱,孙恶警放荡着笑声,过去拽女学员的衣服。恶警们随心所欲的行为,根本不把大法弟子当人看待。

在二零零三年九月末的一天中午,乡党委副书记高云峰带着派出所所长孙洪波和4名警察[注],开着警车和奥托车来到刘东梅家,高云峰、派出所所长和一名警察闯进屋中,外边留守了人。刘东梅正在屋内洗衣服,他们说要给刘东梅照相,刘东梅说:不照相你们走吧。紧接着那名进屋不知姓名的恶警翻刘东梅家的录音机,从里边拿出二盘磁带,同时派出所所长在外屋走廊问刘东梅你如果不照相就带走。刘东梅说不照,之后就把刘东梅拽出门外,刘东梅问:你们凭啥带我?派出所所长回答,就凭我是七里乡派出所所长,刘东梅问你们有逮捕证吗?派出所所长又回答,有没有逮捕证也得把你带走。之后刘东梅就不配合,他们就打了刘东梅一嘴巴,然后看刘东梅还是不走,他们又踢了刘东梅两脚。之后派出所所长和那名恶警强行把刘东梅带走。

刘东梅小儿子太小吓得直哭,刘东梅大儿子跪下乞求他们,派出所所长恶狠狠的骂刘东梅儿子,你这个小兔崽子滚一边呆着去。刘东梅的鞋也没让穿,衣服也被他们扯坏了,就这样强行把刘东梅拽上了警车,刘东梅两个儿子就往回拉刘东梅。可高云峰把他们哥俩关在了大门里面,然后他上车,两辆车一齐开走,带到七里乡派出所又送舒兰拘留。之后他们现办的逮捕证和搜查令,随即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刘东梅被非法送长春女子劳教所服刑,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邻居都可以作证。

注:参与绑架的恶人
高云峰:吉林省舒兰市七里河乡政府党委副书记
孙洪波:吉林省舒兰市七里河乡派出所所长
当时参与者有当地政府党委副书记高云峰,派出所所长孙洪波,武装部部长陈明,派出所警员王景新,吴强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6/吉林舒兰市高玉香遭十年冤狱迫害-388248.html
舒兰市莲花乡政府和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的勒索和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9/67855.html
舒兰学员刘东梅的孩子叙述妈妈被绑架的恐怖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0/65258.html
舒兰市七里河乡10余大法弟子遭非法劳教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768.html#shulan-12042003-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