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001984
中文姓名:
李飞
姓名拼音:
Li Fe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大足县610办公室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610办公室)电话:023-43722734
大足县610头目(县政法委书记)王光强、叶贵才
公安局电话:023-43781015 43781016 43781017 43781010
北门派出所所长王正东,指导员蒋晓丹,恶警刘安见,赵海东,胡如劲(音),化龙乡的恶警陈钢。
大足县公安局一科指导员 欧习兵 手机 13509482410
大足县公安局刑警: 王大春      13883337377
大足县司法局电话:023-43722458
大足县委办公室电话:023-43720916
人大常委会机关电话:023-43720984
法院机关行政电话:023-43780010
县委宣传部设置电话:023-43720044
县委统战部电话:023-43722669
大足县检察院电话:023-43722190
迫害事实:
重庆市大足县610的警察。

2000年4月8日,大足县公安局一科首恶李飞、周纪一伙非法将唐大玉绑架到拘留所关押了长达40天,周纪单独索要保证金300元,拘留所索要400元(未开收据)。唐大玉在被关押期间受尽了折磨,被放回后已迫害得不成人形。

2000年4月初八,蒋中良因参加心得交流会,与刘洪菊、唐静、唐大玉、郑学琼、候藻英、蒋昌武、曾贤金、易廷中、苏士杰、李开祥、胡玉坤、李良端、赵宗禄、郑学刚、陈清兵、于兆海等二十多位大法弟子,一起被大足县公安局一科首恶之徒李飞、周纪一伙恶警绑架至龙岗镇供销社招待所,第二天转至拘留所、看守所,非法关押时间三十五天左右。

重庆市大足县法轮功学员郑学琼为了证实法轮大法的清白,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被大足县610的恶警李飞、周继等强逼写不炼功保证,她毫不屈服,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到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结果因体检“不过关”,劳教所拒收,又被退回县看守所,被敲诈勒索现金4000元才放回家。

2000年5月,郑学琼再次被非法关进县看守所,由于坚修大法又被恶警周继勒索现金2000元,周继还接受家人500元才放人。

大足县610恶警与居委的负责人多次对郑学琼家进行非法搜查和洗劫,派不法人员监视、骚扰、精神恐吓等,后来朝阳街派出所和居委的不法人员还伪造“三书”,多次去她家采取威逼利诱、恐吓等非法手段叫已卧床不起的她签字。最后,郑学琼不堪承受这些迫害,于2004年3月含冤去世。

2000年4月初8,余兆海与同修去宝顶交流心得,被绑架到大足县供销社旅馆楼上,遭大足公安局一科科长的殴打,又被按跪在地上,被勒索1000元保证金后放回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重庆大足县农民大法弟子蒋中良遭迫害去世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8/116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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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5/115845.html
重庆市大足县法轮功学员郑学琼被迫害致死经过(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87792.html
勒索不成即劳教 老母被劫作人质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3883.html
重庆大足县恶警绑架、凌虐、勒索大法弟子的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6/2791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