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一年五月的一天,由佳市前进区610恶警李巍,中山派出所所长徐永利等为首五、六个恶警,驾三辆车来邹家要带她去劳教所。邹彩荣的家人正来看望母亲,阻止了他们的恶行,告诉他们邹彩荣修炼后的一切变化,家庭和睦,如带走邹彩荣,谁来照看老人,邹彩荣的爱人弱视,还有年幼的孩子。恶警们自知理亏,都溜走了。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一日,邹彩荣的哥哥姐姐们到她家做客,被中山派出所指使的监视者告密,员警又开来两辆车,以邹彩荣有法轮功书籍等为由绑架了她。在看守所,邹彩荣绝食抗议迫害,被恶警大字形钉在板铺上二十四小时,两天后,前进区“六一零”李巍、政保大队
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长宋金河(现被免职)、副局长李运阳纠集佳木斯市五个区的公安分局局长、副局长和国保大队长密谋部署从五月二十二日-六月七日开展为期十五天的迫害法轮功的活动,采取巡逻、蹲坑守候、敏感日(六月四日)集中清查统一行动监听、监控、跟踪、抄家、绑架和刑讯逼供等手段。
那天,邹彩荣的哥姐们在她家做客,邹被恶警从家中绑架至看守所。邹的母亲阻止恶警行恶,说:“不能抓我女儿,我女儿有残疾,我还需要她照顾呢!”他们粗暴的把老人推到一边,毫不理会。邹以绝食抗议迫害,被大字形铐在板铺上二十四小时,两天后和另一学员被李威和前进区国保大队的宋显彬绑架至劳教所。
前进区六一零李巍和前进区国保大队的一个戴眼镜的姓宋的,把邹彩荣劫持到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学习班。因有残疾,劳教所拒收,中山派出所宁愿一个月花八百五十元钱把邹彩荣非法劳教。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邹彩荣获得自由。没几天六一零的李巍到她家威胁她:不让她说在监区里面遭受的一切,还让她听话。诱骗她说:放弃信仰就给低保,廉租房和身份证等所有的社会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