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7月14日在敦化市公安局看守所,他打、踢因为抗议非法迫害,开始公开炼功并绝食的大法弟子裴斐,裴斐仍坚持炼,刘志明就让犯人拿来手铐、脚镣将她“固定”在监号的水泥地上。有一固定的铁环,将她戴上脚镣并将脚镣中间的铁链用锁头锁在铁环上,再将手铐从脚镣的铁链穿过(用这种办法阻止炼功)人只能坐在地上,两腿弯曲,身体前倾,不能站立,固定长达二天二宿。
第三天早晨,他和所长张左臣带领恶警和老犯开始给大法弟子裴斐灌食。刘志明非常野蛮粗暴,就拿那个管子硬往鼻孔里插,还说刚给猪灌完,视大法弟子的生命如草芥,非法残害。他还用兑了半袋盐的奶粉灌,裴斐连管子带奶粉都吐了出来,结果将她食管、嗓子、胃都烧坏了,从此不能发声,不能吃饭(只能进流质),且甜、咸不能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