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19953
中文姓名:
马洪伟
姓名拼音:
Ma Hongwei
性别:
男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昌图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昌图县公安局局长 王军(办电)0410-5832181 0410-5823452 13904902181
昌图县国保大队:
办公室:024-75822043
大队长刘建新15941021988 15698755033
副队长郭晓峰13841018886
尚玉峰 、郭志刚 024-75822043
昌图县政法委:
书记田志会 75830059 13314100118
娄耀东 (副书记)(兼610主任) 办:024-75822412 13904104921
610办公室副主任白雪飞 75836110 13898590055
处非办主任刘海军 75822142 13841014111
610科员孙畅 15714036886
维稳办科员赵天阳 15541410581
昌图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玉平 024-75800322 手机15841033222
昌图县国保大队队长 刘建新 024-75822043 手机15941021988
国保大队:郭晓峰 13841018886
国保大队:尚玉峰 、郭志刚 024-75822043
昌图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 郑军 0410-5823063 手机13941072003
昌图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副大队长 吴振生 0410-5821819 手机1394104336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昌图县国安大队恶警。
2004年4月6日,县委副书记赵茹艳(女)、县国安大队刘建新、孙国辉、马洪伟在学校由校长孙玉辉、王志彦,将的第一高级中学二年十一班学生王哲绑架,直接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理由是2004年2月18日,昌图县第一高级中学生王哲,就学校在全校师生广播大会上诬蔑法轮大法一事,向学校老师讲真象,被学校开除学籍,又去学校上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在灭绝性迫害中经历苦难的孩子们(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6/7243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