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腊月,秦皇岛抚宁县石门寨镇大法弟子去了一个大法弟子家,恶警把她抓到镇上关了两天后又送拘留所。不给她和其他学员热水,还让她们在下雪天洗拘留所大楼上公用的被单、床单、其他公用品。每天交20元的伙食费,吃的呢十几个人吃一盆面条,基本是稀汤,从来也没有一点油。就这样不时还要遭毒打。有一个叫曹大海的,从床上一脚把她踢到院内,一打就是一个多小时。
有个叫刘军的恶警,负责半夜看着她们,晚上上厕所都不给开门,还经常骂,什么难听骂什么。一个叫宋长泰的恶警,有次她正炼功,他闯进来,拳打脚踢,然后拧胳膊,恶狠狠的把她的胳膊拧麻花。在这里每天除了罚站就是遭受打骂,家人来看她,受不了,上政保科找人,政保科的李兆奎、党法贵让她家人交五千元钱,说过了年不上北京钱还给她们,结果至今也没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