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早晨,陈洪平在姐姐家所在地北京昌平的公园炼功,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被北辛堡乡派出所副所长韩建华、综治办姜慧军等人接回当地,勒索罚款二千元,并遭到原乡长张某、副乡长、书记王生怀三人毒打,脸被打得严重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