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所头目及内设机构:
党委书记、 所长 任俊杰
党委副书记、政委 赵永生
党委委员、副所长 易明钧
党委委员、副所长 周喜生
党委委员、副所长 李成贺
团河劳教所管理科科长李成贺
团河劳教所女干警闫小洁一大队
团河劳教所内设机构:政治处(工会),办公室,所政管理科,劳教执行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劳动矫治科,法制科,监察审计科,财务科,行政科,信息管理科,纪检委(与监察处合署办公),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六大队,七大队,八大队,警戒护卫队。
电话:管理科 61292590
所长:张京生 61294586
五中队:61294545
2001年3月至2001年5月27日,在他和警察倪振雄、蒋文来等的唆使下,犯人们对大法弟子龚成喜等不放弃法轮功的修炼者,除每天至少坐18个小时的儿童椅、被疯狂洗脑、中午不准和其他犯人一样睡觉、晚上比正常睡眠时间晚4个小时即凌晨2点左右才能休息(早6点之前起床)外,还对我们每人进行了连续十多天的熬夜,晚上最多时只能睡半小时,通常是整宿不让合眼,刚一打盹就被轮流值班的犯人推醒。纵容唆使其它劳教人员对他打骂、体罚、虐待、侮辱等执法犯法的非法行为。
2002年11月的一天,一名大法学员在班内炼功,“包夹”在旁边既不愿制止、也没有向警察报告。大队长知道后把该大法学员绑在床上,他的“包夹”也因此受到了威胁。第二天,李京生要求见大队长,他的包夹被留在筒道内,李京生独自一人出了筒道,到了办公室后,当着大队长的面开始炼功,后来李京生也被恶警绑在床上。
在李京生等大法学员被绑在床上迫害时,另一名大法学员曾经上书,要求停止这种违法的迫害行为;但通过恶警王华向劳教所所长转交后杳无音信。 当时一大队的大队长是孙金亮,专门迫害大法学员的是副大队长王华,后来二人因队内的警察贩毒事件被暂时撤去大队长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