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20602
中文姓名:
王新球
姓名拼音:
Wang Xinqi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湖北省咸宁烟厂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湖北省咸宁烟厂
近照:
家庭住址:
王新球(主管迫害法轮功) 0715-8135016(宅)、0715-8136098-7221(办)、7201(宅)
迫害事实:
湖北省咸宁烟厂副厂长

从1999年7.20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咸宁市卷烟厂是迫害法轮功学员很严重的单位之一。卷烟厂解体后,在当地建立了金叶小区,金叶小区居委会人员经常配合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

当初卷烟厂保卫科科长王永光和夏明翰、厂长陈新明、王新球、张胜坤等人密切配合当地公安、610、派出所,把法轮功学员送到双鹤拘留所非法关押,或者非法劳教,或者非法送到洗脑班进行迫害。同时,从1999年到2004年期间,卷烟厂全部剥夺法轮功学员劳动权利,停发工资,法轮功学员平均每人损失五万元以上。这是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

1999年7月份以后,该厂政治打手非法成立专案小组,制定迫害方案。由他和厂长张胜坤、保卫科长王永光等为首的所谓“专案小组”,非法制定了10条“土政策”,然后在通过厂党委决定后,在厂内对职工执行,凡是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职工,都必须按照他们规定的十条写保证,然后在厂里办一个星期洗脑班,才能上班。如果不按他们所规定的写,就长期停工,就是劳教回来也得达到所谓的标准才能上班。

被非法停工的法轮功学员多次找厂领导讲道理,要求上班,他们不但不听,好几次打电话叫派出所恶警来抓人,派出所来后一问情况,听说是要求上班,就走了。

在长期迫害下,四年中7名职工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劳教。分别被送入省沙洋劳教所、武汉狮子山戒毒劳教所等“人间地狱”,受尽各种酷刑、苦役的折磨与凌辱,精神与肉体均遭受极大摧残,大部份法轮功学员曾被绑架至拘留所、看守所,遭受非人折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咸宁市参与迫害者犯罪记录(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9/湖北咸宁市参与迫害者犯罪记录(上)-249251.html
湖北咸宁邪党人员迫害法轮功十二年罪行录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15/243934.html
湖北咸宁温泉金叶小区居委会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3/226407.html#107305539-1
湖北省咸宁烟厂政治打手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6574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