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21184
中文姓名:
高云峰
姓名拼音:
Gao Yunf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舒兰市七里河乡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宅电    办公电话    手机
高云峰  8392351   8372303   13944666373
迫害事实:
吉林省舒兰市七里河乡党委副书记。

在2003年九月末的一天中午,高云峰带着派出所所长孙洪波和4名警察[注],开着警车和奥托车来到刘东梅家,高云峰、派出所所长和一名警察闯进屋中,外边留守了人。刘东梅正在屋内洗衣服,他们说要给刘东梅照相,刘东梅说:不照相你们走吧。紧接着那名进屋不知姓名的恶警翻刘东梅家的录音机,从里边拿出二盘磁带,同时派出所所长在外屋走廊问刘东梅你如果不照相就带走。刘东梅说不照,之后就把刘东梅拽出门外,刘东梅问:你们凭啥带我?派出所所长回答,就凭我是七里乡派出所所长,刘东梅问你们有逮捕证吗?派出所所长又回答,有没有逮捕证也得把你带走。之后刘东梅就不配合,他们就打了刘东梅一嘴巴,然后看刘东梅还是不走,他们又踢了刘东梅两脚。之后派出所所长和那名恶警强行把刘东梅带走。

刘东梅小儿子太小吓得直哭,刘东梅大儿子跪下乞求他们,派出所所长恶狠狠的骂刘东梅儿子,你这个小兔崽子滚一边呆着去。刘东梅的鞋也没让穿,衣服也被他们扯坏了,就这样强行把刘东梅拽上了警车,刘东梅两个儿子就往回拉刘东梅。可高云峰把他们哥俩关在了大门里面,然后他上车,两辆车一齐开走,带到七里乡派出所又送舒兰拘留。之后他们现办的逮捕证和搜查令,随即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刘东梅被非法送长春女子劳教所服刑,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邻居都可以作证。

注:参与绑架的恶人
高云峰:吉林省舒兰市七里河乡政府党委副书记
孙洪波:吉林省舒兰市七里河乡派出所所长
当时参与者有当地政府党委副书记高云峰,派出所所长孙洪波,武装部部长陈明,派出所警员王景新,吴强等。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这天中午,她和俩同修刚锯完柴火,乡派出所王景新等恶警翻墙入院,不由分说到处乱翻,当时把师父的法像、两本大法书、手机一部抢走,然后把我们三人绑架到乡派出所。

接着,乡里政法委书记高云峰带领派出所恶警,伙同她们单位领导黄景云第二次到她家、抄家,翻出复印机一台,他们后以此为证据对她进行刑讯逼供,他们把她的物品扔了一地,然后把水龙头打开放了一屋地的水,把地毯等物品都泡湿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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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768.html#shulan-12042003-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