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1日,下午四点多钟,黄殿相(当时是政保科副科长)、孙旭、高明臣等四人将大法弟子田国有从家中带到龙城公安分局政保科,将其双手背着铐上,并强迫田国有跪在地上,进行非法审讯。审讯期间,黄殿相用竹竿敲击田国有的头顶,记录员用手掌打嘴巴子,高明臣在背后用脚踢,行为粗暴、野蛮,他们张口闭口充斥着谩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