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021330
中文姓名:
房金范
姓名拼音:
Fang Jinf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鹤岗市东山区46委(45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黑龙江鹤岗市工农区45居民委。

从1999年7.20后,房金范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迫害大法弟子,把全委大法弟子的名单全部交到派出所,派人监视大法弟子及其亲属的一举一动,并且常向派出所汇报大法弟子和家属的情况,经常带恶警们去非法抄家。看到法轮功真象就去撕,还无理降低大法弟子应得的最基本生活费用。现在仍在配合地方恶警做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强占私人房产 剥夺最低生活保障费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1/10/64541.html
鹤岗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之徒名单和犯罪记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6/57965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