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021486
中文姓名:
丁太勇
姓名拼音:
Ding Tai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工作单位地址: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024)89210262 对外服务电话:024-89212322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马三家村镇北街
邮编:110145
市政府市民信箱:sy@shenyang.gov.c
院长:张明强(男,40多岁,2005年5月上任) 电话:024-89212321(院部)
副院长:王巍 (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院长之一,原管理科长)
024-89212261 (办)
三大队二分队队长张磊 024-89212252
二大队大队长:张秀荣
队长:王正利 张赫(音) 齐福英
马三家教养院一大队(严管队)部份警察名单:
大队长李明玉(女)
副大队长谢成栋(男) 、王树峥(女)
女分队长共12名;男分队长共6名
分队长(女)刘会,齐福英,崔红,斐凤,张贺,张磊,刘静,张环,任红赞,
分队长(男):高某,石某,李某,谢嘉权
一大队电话:024─89210406
女二所所长:苏境
电话:024-89210822 89212252 89210454
电话总机:(024)89210074
副所长:赵来喜 13236642655 宅电:024-89120908
卫生所狱医:曹玉洁(女,50岁左右) 陈兵(女,30岁左右)
女二所一大队电话:024─89210406
一大队大队长:李明玉,女,41岁,其丈夫刘勇,马三家治安处处长。
副大队长:谢成栋(男,44岁)
打手:李俊
打手:王琦
打手:张军, 范亚奎
马三家劳教所女二所恶人名单:
劳教所所长:苏静(女)
政委:王乃民(女)
正、副院长:张明强、王伟
女二所分局处长:刘勇
女二所分局科长:马奇山
女二所分局恶警:李俊、王奇、张军、闫诗光、陈立民、□亚奎,还有一个姓李的。
女二所管教:高云天
女二所女恶警管教:赵静华、石宇、任红占、潘玉喜、席艳、李曾、杨丽、董淑霞、李素娟、张磊、裴凤、张环、崔红、黄海艳、刘慧
女大队长:张秀荣、李明玉、相奎丽、周千
做转化的教员女恶警:方叶红, 犹大赵永华、阮素珍
播音员:相百凤
医生:曹医生(姓名不详)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省沈阳马三家女二所狱医。

二零零五年马三家思想教育学院开始成立所谓“严管队”,当时的所长苏静、政委王乃民、大队长李明玉、谢成栋。

她们把每间屋子用纸糊上一半,用以掩盖他们的恶行。怕法轮功学员互相沟通,把每间屋内前后各安上一个监控头,屋外走廊也有监控头,每天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更为邪恶的是连洗漱间都有监控。恶警不让法轮功学员下楼吃饭、不让出去活动,不让出去洗澡,只能在洗漱间洗澡。

法轮功学员为了抵制迫害集体绝食。恶警强行灌食,参与的有七、八个,有的坐在学员肚子上,有的坐在腿上,有按头的、有按胳膊的,十分残忍。法轮功学员夏玉兰(五十多岁),经常被警察强行灌食,灌食回来,头上被撞了好几个包。还有孟桂秋、滕世云、丘丽、王满丽、王曼丽、张春刚、林秀芹、王雁、李宝洁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强行灌食,其中李宝洁被灌食迫害而死。

经常参与迫害的警察有:李明玉、谢成栋、王树峥、崔弘、张磊、张环、裴风、齐福英、杨晓峰、黄海燕、刘慧、任洪赞、谢家川(男)、屠玉鹏(男)、钟帅(男)、高云天(男);医生有:丁太勇、曹玉洁、陈兵等。

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马三家教养院一大队大队长李明玉、狱医曹玉杰、丁太勇、陈兵等人将李宝杰鼻子捂住,用开口夹子对李宝杰野蛮灌食玉米糊,使李宝杰当场窒息。恶警对昏死的李宝杰手忙脚乱地弄了一阵,随后把她抬走,送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沈阳“医大”)。第二天(四月八日)李宝杰被迫害离世。

它拿大法弟子当实验品练手。它在遭到铁岭冯素华拒绝的情况下对其使用针灸。大法弟子米艳丽就被它毒打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21/大连谢德文女士生前遭受的残忍折磨-421157.html
目睹马三家劳教所害死法轮功学员李宝杰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16/目睹马三家劳教所害死法轮功学员李宝杰-278227.html
沈阳恶警徐永勤及相关恶人的罪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29/沈阳恶警徐永勤及相关恶人的罪恶-254888.html
我所了解的马三家劳教所恶人恶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4/175783.html
马三家部份恶警恶行录(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6/13951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