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02181
中文姓名:
陈俊杰
姓名拼音:
Chen Junjie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哈尔滨南岗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2002年4月19日上午,哈尔滨南岗公安局大案要案刑警队非法拘捕大法弟子初庆芬。刑警队队长赵光、副队长周立国指使陈俊杰等恶警,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其施用法西斯暴行,由于怕老百姓看见,将初庆芬塞入编织袋弄上车。恶警赵光扬言:“对法轮功就得这样”。

初庆芬被绑架半个月内,恶警几乎天天折磨她,采用老虎凳、塑料袋闷、冷水浇、打火机烧脸、香烟熏鼻孔等卑鄙手段对她进行刑讯逼供。赵光告诉恶警别往脸上打,打手们就用棍棒抽打其头部和双腿。

初庆芬的额头被打伤、腿被打成紫黑色。棍棒打断了,恶警就用断茬戳她脚心,还将老虎凳倒立倒控她的头,使其头昏脑帐。在她全身伤痕累累、无法行走的情况下,又对其进行夜审。在夜审室,对面坐着两个公安医院的医生,毒打她一会儿,听听心脏再打,打到下半夜,直至她瘫痪为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初庆芬在哈尔滨女子监狱被吊挂折磨致不能行走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9/25/8499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