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河区公安分局:江守国(副局长)宅电:0317-6222772
刘兰芝(江守国妻子)单位:盐山县地税局 电话:0317-6226345转8009>
刘坎华(正队长)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 手机:13930711999
陈X X(副队长) 狄强、安明(手机:13333070288)、张义、韩旭、王学军、张强、荣倩(女)、李洪杰
市看守所:马春生:沧州市第一看守所所长0317-2063716
张国文:沧州市第二看守所所长 0317-2062329
运河区法院:主要审理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的名单
庭长:徐昭和 办案人员:田风才 王东明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冯子华非法起诉河北沧州大法弟子葛怀强;十二月二十四日,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将葛怀强非法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审判长徐兆和,审判员王家琳,代理审判员张海雷。书记员王婧楠。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运河公安分局恶警先后把大法弟子赵兰君(女,63岁),赵崇利(男,36岁)非法绑架。赵兰君因抵制非法迫害截至7日已绝食10天,邪恶之徒要对她进行非法判刑,现由于不让家属接见,情况不详。
运河区法院:主要审理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的名单,庭长徐昭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