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11日晚大法弟子杨立明在金城分局门前时,拿出一张法轮功真相传单给分局警察季明看,于是季明等人以发传单为名强迫杨立明在一份材料上签字。杨立明不签,被他们硬行拽着胳膊在材料上按下手印。然后押送到锦州凌海市拘留所。
2003年7月29日金城分局季明等三名恶警又到杨立明家以金城分局副局长找谈话为由,将他强行绑架到车上,送锦州教养院劳教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