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22167
中文姓名:
芙蓉
姓名拼音:
Fu R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露水河镇110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镇公安局长:张建华 13894021766
副局长 汤龙平:
办公电话: 0439-6365338 小灵通0439--8944988
许金虎电话:0439---6361174 手机:13894045586
贾海凤 办 0439-6365339、 宅6371327、8963037
队长 赵文杰 办6361619
迫害事实:
露水河110队员。

露水河110队长熊传文、队员岳进青、刘佳、芙蓉(音)对大法弟子孙长平刑讯逼供,孙长平拒绝回答他们的问题,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绑架的大法弟子,并向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并开始打,孙长平就喊“法轮大法好”。他们用布勒孙长平的嘴,塞臭袜子,让闻臭鞋,用鞋底打嘴巴子,用脚踢脸,用军用帆布枕头击打头部、面部,脸和嘴全被打肿,口腔内破损,牙被打出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孙长平被吉林抚松县看守所连续折磨三十天(图)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9/14129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