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十月,抚顺市望花区建设派出所姓万的所长及街道一群人闯入殷艳娟的娘家,因为她在娘家坐月子,尽管当时她刚生孩子还不满两个月,他们不顾她家小孩还在哺乳期,也不顾丈夫与老人的焦虑与痛心,强行将她带走。她承受着与婴儿分离的痛苦,也承受着与丈夫及父母离别的心酸。
在建设派出所非法关押她一天一宿后,他们将她转到抚顺市劳动教养院(也叫吴家堡教养院)继续迫害。不几天,就下来一张教养票让她签字,上面写着“扰乱社会秩序”,劳教三年。 她拒绝签字,找到当时任教养院院长的黄伟,她说:“这教养票上写着扰乱社会秩序罪,请问您,我在家刚生完小孩,坐月子扰乱着谁了?”黄伟说:“你不是炼法轮功吗?”“是,我生完孩子第二天就下地在家炼功了,身体恢复得特别快,我受益了,这不好吗?这妨碍到谁了吗?难道让这个国家的任何一个人受到伤害了吗?中国的法律有规定:哺乳期和怀孕期的妇女有死罪也不许在这期间执行,凭什么关押我?你们执法犯法。”黄伟理屈词穷地回答:“你们法轮功特殊。”她追述:“你把特殊的条文拿来。”“没有。”
就这样非法劳教关押她,期间他年迈的父亲不断地辗转政法委与劳教所之间,将近一年了,她才被“保外回家”,监视居住了。
二零零零年以后,抚顺市教养院的迫害活动愈演愈烈,不让上厕所,举凳子、罚蹲、开飞机、老虎凳、电棍、板凳腿毒打,不让睡觉的行为得到了抚顺市教养院院长黄伟的许可和鼓励,在逼迫抚顺大法弟子胥东走正步时,让他单独就在一个动作中停留,如果稍有变动就会遭到更严酷的体罚、烈日下的曝晒和身体的痛苦使他接近休克。
抚顺市教养院的流氓恶警姜永枫在教养院院长黄伟的授意下,每天凌晨2、3点钟就开始对他们这些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惨无人性的摧残、迫害。对老年和年少的法轮功学员也是大打出手、毫无人性,教养院房间里的玻璃用报纸粘上,目地是不让外面的人看见凶手们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场面。恶警姜永枫指使二十几个坏人对不放弃对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的摧残,亲自把电视机摆放到教养院走廊中间,把声音放到最大的程度,用此方法来掩盖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后所发出痛苦的惨叫声。
二零零一年初,当时被非法关押在抚顺教养院的法轮功学员共有400多人。抚顺教养院院长黄炜为个人私利,叫嚣对法轮功学员要达到所谓百分之百“转化率”,不惜使用一切邪恶手段。恶警大队长吴伟、队长关振和、候勇等卖力参与迫害、野蛮灌食等,罪责难逃。
吴伟等恶警为了达到所谓100%的转化指标,变本加厉的迫害大法弟子周玉芝,强行下鼻管灌食,双手背到背后扣上,长达一星期之久。当天中午周玉芝又出现抽搐呼吸困难,生命垂危。于十月初,周玉芝被送至抚顺市第三人民医院,经医生检查发现鼻、胃、肠严重损伤、堵塞,医生对恶警关振和等人说必须通知家属签字手术,否则生命危险。家人到后,看到周玉芝被折磨成这个样子,认为周玉芝进教养院时身体健康,所以拒绝签字。吴伟等恶警立即通知院长黄炜商议,为了逃避责任,才让家属将周玉芝接回家中(绝食二十八天)。
抚顺市劳动教养院院长黄炜、书记吴光、徐虎烈、徐杰、教育科长于长春、管理科长王志伟、政委刘志刚,直接负有迫害死法轮功学员刘玉清、魏在鑫、仲宏喜、邹桂荣的责任。
二零零一年,一整天不让上厕所的抚顺法轮功学员史金玲,半夜强烈要求上厕所,值班的管教孙凤娇看学员们都睡了,才勉强同意,并一再叮嘱她不准惊动别人(指不放弃信仰的学员),怕她们联合起来反迫害。史金玲趁其不备,迅速地进了班里,要拿卫生纸。被孙凤娇管教拽出来,喊来值夜班学员把她推到厕所里,管教急忙打电话喊来几位男管教把史金玲拖回会议室,黄炜院长也来到会议室,后面跟了一位男管教,手里拎着一台录音机。以高音量的乐曲,掩盖学员史金玲被打的惨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