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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卢俊成 0453-8909988 13836396888
副院长:孙某某 0453-8909499 1894639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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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某某某 0453-8909599 13766603456
刑庭庭长王玉臣 1394636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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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事实:
由阳明区法院调到爱民区法院接替孙宝良工作。此人没有接受前任的教训,仍继续为江××集团卖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非法审判大法弟子。检察院起诉科的人说:“法轮功的案子我们说了不算,都是法院、610事先定好的,到我们这只走形式。例如:牡纺(牡丹江纺织厂)的一位女法轮功学员,拿法轮功的(真相)资料,只是经她手送给别人就被判刑4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不法官员恶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9/64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