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初,曾救助过袁江的四名大法弟子(于进芳、夏付英、王志君和文世学)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秘密非法审判,恶警拒绝任何人参加旁听。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在邪恶江氏所制造的恐怖中,信仰“真、善、忍”成为有罪,救助危难之中的大法弟子的行为竟被强加一个“窝藏罪”。
不法警察和所谓的法院是非不分、正邪不分、善恶不分,对法轮大法弟子从不讲任何法律,随心所欲,只要不符合个人的意愿就乱加罪名,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不允许你申诉任何理由。他们采取的是江氏所推行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一套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