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板桥洗脑班(即湖北省法制学习班),每天都有法轮功弟子被毒打、灌食、谩骂、电击、毒打等,惨叫不绝,那是个活摘人的灵魂的屠宰场,很多法轮功学员在那里被逼死、逼疯、致残。我违心妥协从洗脑班回家后,约两年都不能正常生活,头昏脑胀、无力、恐惧,需要人照顾陪伴才敢外出,家人也受到刺激,惊恐不安。
在洗脑班里,对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每天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每天二十四小时罚站,不准大小便,经常是六名男女犹大打一名法轮功学员,按倒在地用脚踢;犹大打完了,然后是警察用电警棍打,有学员腿被打伤不能行路,他们就把人头朝下,脚朝上拖到回去。
第二天早上被打的起不了床的,他们又把人从床上拖到二楼继续打,在黑窝里,一名学员被警察每天罚站,从早上七点一直站到晚上九点,禁吃三餐,不准喝水,也不准上厕所,并且把她的手反绑,犹大季童利和肖杨荣轮流用长扇子打,劈头盖脸地打,再后来就是女警姜黎丽罚她蹲军姿,并用电警棍击,晚上回到宿舍后,他们又嘱咐包夹继续不给我吃,喝。学员没绝食,却不给饭吃,还遭到强行给灌食。
有个法轮功学员老太太叫刘黎敏,她坚持不“转化”,江黎丽恼羞成怒,总是电她,一直电到刘黎敏不会动,一共关了她六个月,出去时,人瘦得皮包骨头。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一日到十三日,咸宁市举办“第一届中国竹文化节”,许多国家的外商前来参加。十月七日晚魏玉仙与当地大法弟子整体出去证实大法。在参观、旅游的主要公路的几公里路段,挂满了横幅“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球公审江泽民”等大横幅,迎接客人们的到来;参观旅游的主要公路沿路电线杆、路旁斜坡上用喷漆写了“法轮大法好!”。极大的震慑了邪恶。
第二天,咸宁出动大批警察抓法轮功学员,魏玉仙也被抓。国保大队长曾国华伙同南山派出所的七、八个恶警,非法闯入她家,硬是把她抬上警车,非法关进猫耳山看守所。很快被非法劳教一年,送沙洋劳教所二大队进行迫害。
在劳教所期间,那里的狱警百般折磨她,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喝水,不准坐,不准说话,不准家人接见,不准她购买日用品,还逼迫看诬陷法轮功的电视、报纸、杂志,晚上还逼迫她这个六十岁的老太太搞军训!她还被逼迫做奴工,做耳机配件。参与迫害她的狱警主要是汪琴和江黎丽。
二零零九年九月份,一位赤壁的婆婆,在洗脑班喊“法轮大法好”,江黎丽和彭刚用电棍电击,并将婆婆的下巴卸掉了。
江黎丽进来用电棍电击湖北省中医院的学员邹丽玉。“劈啪”的火花打到身上,身体马上紫起来。晚上回“监室”洗澡,医学院陪住的人看到满身是伤的邹玉丽,说,“哎哟,吓我,打你做什么呢!”邹丽玉坚持不“转化”。夜里十二点,警察、犹大八个人围住邹丽玉暴打,江黎丽拽住邹丽玉的头。
二零一零年六月,湖北省残联工作人员、武汉法轮功学员刘丽敏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到期,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二分队迫害。开始十余天是拳脚相加,后来是警棍不断,刘丽敏的身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刚开始电她,她还喊一下,后来,电的她完全不出声了。只是皱着眉头。后来,再电她,她连眉头也不皱了,一点表情都没有,完全站不起来,只能瘫坐在地上。上、下楼只有靠两个打手架上架下。打人凶手之一是江黎丽。
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武昌法轮功学员王晓鸣被劫持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期间遭到邓群和江黎丽合力殴打。江黎丽抓住王晓鸣的头发,邓群猛打,还说:“我负责打得你验伤都验不出来。”。江黎丽一面打王晓鸣耳光,一面叫嚣:“我不怕下地狱!”“我不怕遭报应!”。后来,邓群先把一张板凳的铁脚压在了王晓鸣的已经肿起的脚趾上,再将自己一百八十多斤的身子蹦起来,身子重重的落在凳子上,王晓鸣的脚背脚趾几乎断裂,站立不住,江黎丽又抓起王晓鸣的头发往她跟前拖……
在洗脑班,何桂红由于不吃不喝,被绑在老虎凳上打吊针,给何桂注射不明液体,这些液体注射后,何桂红便感到身体不适,头晕晕的,脚肿得象要裂开,走路也不那么稳当。打毒针时,恶警江黎丽就直言不讳地告诉何桂红,这就是毒针。在遭受了四十多天迫害的何桂红,由于不放弃信仰,恶警江黎丽曾威胁何桂红,你们不是说我们活摘器官吗?你的身体很健康,马上就可以摘取你的器官,并且谁也不会知道。就在江黎丽(洗脑班二中队副队长)威胁后不久,真的就有几批人到洗脑班去偷偷地看何桂红,到现在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干什么的,去偷看何桂红有什么用意。他们有时是一两个人,有时是两三个人,有时是开车去一批人,他们就只是偷偷地看,也不跟何桂红说话,也好像很害怕让何桂红知道他们在偷看,因为只要何桂红一注意到他们,他们扭头走了。
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武汉法轮功学员张苏、张伟杰被关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第一天,张苏上二楼“学习”,犹大丁星樵和肖杨荣对张苏洗脑。第二天早上,张苏拒绝上楼。恶警龚健、刘成、彭刚及三个护卫队员入室殴打。彭刚威胁:“你不转化就坐牢十年以上。” 第二天,恶警把他强行绑架到四楼禁闭室进行迫害。禁闭室内设脚镣手铐,这个非法单位设立了非法的刑具。恶警江黎丽放话说,“共产党拍死你就象拍死苍蝇一样,明天拉出枪毙,说你是自杀,还摘你器官,说你自杀,谁知道?!”
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见段玉英不“转化”,江黎丽等就逼段玉英“抱书”。段玉英脚肿得好像穿着一双靴子,呈发亮的绛红色,却被迫抱着A4纸复印的两尺高的法轮功的“书”,从早站到晚。
二零一一年八月,法轮功学员林泽菁被绑架到洗脑班。有一个星期左右,不给她饭吃,却对她强制灌食,在过程中,他们还不时地拿电棍电,因她忍不住喊叫,他们就拿抹布塞在她嘴里不停地用力搅,当场将上面的一颗大门牙掰落下来。
还被逼连续站了三天两个晚上,不让睡觉,因不知灌了什么药物和大量的食盐,她的口、舌干躁得象火烧,嘴裂开得简直没有知觉,口张开就合不拢,舌头都不听使唤。而且不让喝水,也不允许去卫生间用自来水漱口,更不让上厕所。总共灌食达十天左右。灌食时在场的医生绝大多数都是一名姓万的医生指挥的。参与的警察还有刘诚、江黎丽、邓纯等。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任明女士被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交由两个包夹死死监控,不许出房间,不许和别人说话。饭菜被下毒,给打不知名的黄色针剂,天天被强迫看诽谤大法的恐怖录像,通宵开着大灯和电视,不让睡觉,白天抱几十斤的书罚站,不许上厕所,司法警察江黎丽打任明女士耳光,威胁不“转化”就用电棍电击、灌食等。任明女士身心备受折磨蹂躏,濒临崩溃。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崔海女士从广州乘长途公共交通车去云南昆明,第三天中午即将到达前,在石林遭武汉市国安人员两男一女绑架,劫持回到武汉江汉区二道棚“法教班”非法关押迫害。十月二十三日,崔海开始绝水绝食反迫害。当天下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
从十月二十四日开始,江黎丽等人叫几个人拖崔海到二楼被学习。拖到二楼就对崔海轮番轰炸性说教,共中一个说教的叫刘德安,男,67岁左右,1.60米高,黄石人;还有叫姚××、1.70米,十堰人,长发,四十五岁,瘦,尖脸;还有周××,女,45岁,潜江人,1.65米,中等个,圆脸,短发。他们连续折磨崔海七天。期间,队长江黎丽,陈姓的副所长,邓群副队长(穿警服),胡高伟等人不断过来监看。
崔海女士说:“湖北省洗脑班在七十天对我残酷的迫害中,我被折磨得皮包骨,下巴骨几次险些掉下来,血压高达200多,头发由原来的花白变成几乎全白,记忆力减退,全身经常发抖……
“我绝食的第七天,他们把我手脚绑在椅子上给我打针,第八天开始灌食,把我五花大绑,由邓群(湖北省“法教班”一队副队长)指挥,让一名保安把我头按住,当时来了一屋子警察,其中有:一队队长江黎丽、二队队长何伟及龚健、邓群、胡高伟、姓余等十几名警察,……紧接着对我灌食,由医生万军指挥,一个叫小红的护士灌,一根很粗的橡皮管子一米多长。我说你们是在对我用刑,邓群说:你以为是医院,这里就是用刑。”
十八大后一周内的一天,江黎丽用高跟鞋用力踩崔海脚背,当时肿的很厉害,肿很长时间,崔海走路只能拐着走。
十一月,有一次崔海坐在地上,江黎丽叫胡高伟往崔海坐的地上浇凉水,裤子都湿了,天很冷,还把窗户打开冻崔海。
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无视律师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更无视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事实,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枉判崔海五年、沈学武四年、赵虎四年、陈岗三年。一月十日,崔海依法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日前,崔海的辩护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参与此案的武汉市公检法司迫害者提出控告。控告武汉市法官罗鸿飞、谢春,检察官徐克波,警察王燕、蔡恒、刘华、吴志国,司法江黎丽、邓群、胡高伟、何伟、万军、屈升47人以上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犯罪。控告书已递交检察院及相关部门。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和十四日,湖北省洗脑班一中队队长江黎丽,副队长胡高伟、小洪,两个护卫队队员和两个陪教,把何桂红拖上楼听该所陈所长污蔑大法的讲课,何桂红被拖得下身流血。
从六月十五日开始,何桂红头晕、胃痛、下腹部发胀,浑身无力,每天由两名陪教架着上二楼,胡高伟或江黎丽在楼梯口等着,拽着何桂红的头发拖到一个房间。何桂红被拖了二十多天,每天大把的头发被扯掉。
六月十五日至十七日,胡高伟连续用电警棍电击何桂红三天。由于电流打在身上,身子不由自主的往起弹,何桂红摔倒在地上,胡高伟就用脚踩着何桂红的身子继续电。胡高伟电累了,就叫来江黎丽或小洪看住,他去休息。过了一会儿,胡高伟就过来问我:“嗯!考虑的怎么样?写不写决裂书。”“说!” 何桂红回答:“不写!”胡继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