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22523
中文姓名:
李佩灿
姓名拼音:
Li Peic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兰州市公安局“六一零”
工作单位地址:
兰州市公安局“六一零”(原“二十六”处,即法制处),兰州市武都路310号
电话:0931─8718900
总机:8718114
纪委:8718136
督察部:8718220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8718337
爆炸物品审批室:8718425
特行科印章审批室:8718411
治安科:8718402
治安行动大队:871783
户政管理处:8718457
户口接待室:8718463
户口审批室:8718464
身份证接待室:8718476
刑事警察支队:871850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责任单位责任人:
甘肃省政法委
甘肃省610
甘肃省公安厅厅长赵聚忠
兰州市公安局局长姚远
甘肃省邮电管理局
甘肃省省长 陆浩
甘肃省政法委书记 洛桑.灵智多杰(藏族) 副书记 陈学亨

迫害事实:
兰州市公安局恶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兰州市公安局一处的李佩灿(音)、陆志斌带人在大法弟子袁江租住的房子里,秘密将袁江与八个大法弟子绑架(主要是甘肃辅导站和兰州各区辅导站义务工作人员),邪恶包下了人民饭店的一层楼,几乎是四个人看着一个,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这种非法软禁的情况持续了半年之久,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日才放了人。回到单位上班后,兰州市公安局一处还一周强迫传唤他一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大法弟子忆同修袁江(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8/14200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