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22803
中文姓名:
程立伟
姓名拼音:
Cheng Liwe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双口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双口劳教所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引河桥西八公里处。
近照:
家庭住址:
程立伟,住址:天津市北辰区赵虎庄鑫发花园5号楼3门
迫害事实:
天津市双口劳教所一大队恶警。

二零零一年,法轮功学员李秀忠被送往天津市双口劳教所一大队、二大队进行迫害,他被强迫站在地上一条腿着地,另一条腿抬起半米高。如果脚抬低了,恶警指使犯人用木棒打脚背。夏天在太阳底下暴晒,不让上厕所解大小便,一天要干十五六个小时的活,有时一干就是一宿。关在二大队期间,恶警何军(中队长)用电棍对李秀忠多处进行电击。关在一大队期间,恶警杨志秋(指导员)纵容流氓犯人殴打李秀忠,恶警佟秀和(中队长)、恶警程立伟、杨志羊、许鹏还有几个恶警(分别姓张、付、王、律、郑、娄)等用4根电棍电击李秀忠,并用胶皮棒殴打致其大小便失禁、臀部被打紫不能动弹。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李秀忠被转到三大队洗脑班进行强制“转化”,整天看诬蔑大法的虚假材料,强制写所谓“心得体会”,要求每周一份,参与迫害的有杨志秋(科长)、吴明星(大队长)、程立伟、杨志羊、何军等。

二零零五年一月份,李秀忠又被送往天津市双口劳教所三大队洗脑班,非法劳教一年。在洗脑班里,恶警大队长吴明星指使犯人们进行打骂,不让睡觉,强迫看虚假的宣传资料和诬蔑大法的电视录像。一天深夜十二点,恶警许鹏强迫李秀忠写“三书”,李秀忠拒绝,许鹏指使几个吸毒犯、流氓犯把李秀忠堵在一个没有人的屋子里,摁在床上,拳打脚踢,打断五根肋骨。李秀忠躺在床上,没人看没人问,恶警还强制干活。在洗脑班参与迫害的恶警有吴明星、何军、程立伟、杨志羊等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222665.html
天津恶警郎清、程立伟住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3/14237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