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十月,仇庄派出所蔡春云,乡党委书记刘凤军和杨广峰、王俊青等六、七个人非法闯入大法弟子叶牡莲家,把大型录音机、大法书、真相材料抄走,又非法罚款400元。
二零零二年五月大法弟子李淑珍去北京证实法,被非法关押在廊坊看守所,回来后,仇庄乡政府的杨广峰强迫她家属交3000元所谓“转化”费。
二零零四年四月五日,仇庄乡政法委书记杨广风和派出所所长带七、八个人强行把刘桂梅绑架到车上,法轮功学员韩淑芬在另一辆车上,一起送唐山开平劳教所劳教三年。当时刘桂梅病业状态,劳教所拒收。仇庄乡政法委书记杨广风、派出所所长伙同安次区公安局刘伟、王金山等买烟送礼,劳教所受贿,非法把刘桂梅和韩淑芬劳教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