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它曾亲自指使刑事犯孙波、张秀娟、葛红、谢小丽、张洋等恶人对坚定的大法学员在精神和肉体上残酷折磨加以迫害,包括罚蹲、五马分尸刑(将四肢抻至极限用绳子固定)、坐小雁飞机、用刷子捅阴部、几天几夜打背铐站着不让睡觉、严寒季节开窗开门冻大法学员、用棍子狠命毒打最怕疼的地方(如腿干、踝骨等处)。
为了逼迫大法学员王日清放弃修炼,邪恶之徒把一个患有间歇式精神病的普犯和她关在一个笼子里折磨她。大法学员李萍在被折磨成全身不能动的情况下,恶犯在夏天用三床棉被捂她,并把虫子放到她的身上咬她。
在小号里,冬天恶犯们穿着军大衣故意日夜敞着门窗冻只穿着单衣、赤着脚的大法学员。恶犯还踩碾大法学员万晓辉的双手,逼迫其放弃信仰。
2001年9月21日,常学霞被迫害,大队长万雅琳指使普犯迫害她。普犯用牙刷拉她的阴道,没见血,万雅琳就叫普犯上厕所拿长把鞋刷子拉,并在身下放个盆,看流不流血,直到造成大流血才放手,结果导致半个月不能动。
2002年4月28日,教养院四个恶警到大连大法弟子(姓名待查)家将她劫持到教养院,她再次绝食。在恶警万雅林的指使下,四防把她吊起来,以五马分尸刑罚进行性迫害,那种折磨真是撕心裂肺。
2002年11月10日左右,他们对大法学员满春莱进行迫害,上“五马分尸”刑,大队长万亚林和韩健敏(音)、袁明月就唆使犯人李晶、王银芬、赵辉、葛红、玉鑫、胡敏等人动手,把满春莱的双手用铐子朝斜上方拉直,铐紧在铁笼子角上,铐子紧到把两只手腕子勒得留下了两个黑印。一条腿顺着胳膊的斜上方用绳子绑起来,另一条腿已经被拉得起了空,选两个有劲的人李晶和赵辉抱着另一条腿,用尽全身的劲往上抬,当时立刻感到身体一下子被劈开了一样,顿时,眼冒金星,全身冒汗,一下子就不行了,然后用木板狠命的打阴部,这样反覆多次。
2003年1月,万雅琳指使刑事犯几个人把大法学员常学霞关在铁笼里,把手吊起来,脚刚点地,她对刑事犯说:‘给我一齐上,好好收拾她。’刑事犯蜂拥而上,拳打脚踢,不分头脚,常学霞被打的昏死过去,昏死之后把她放下,然后脚踩着脸,踩着手用劲碾,还说,看她是不是装的。
常学玲有两年的时间没让家人接见。有一次,她女儿站在教养院的大墙上,因为不让见,就要从大墙上跳下去,万雅琳骗她下来,说让见,结果下来根本不让见。她的母亲当时有病处于病危状态,她的哥、妹夫两个人带着病危“通知书”要见她姐妹俩,当时的队长苑龄月说什么“她俩不想见你们,回家叫你妈炼功就好了”,由此不让见。
2003年春节过后,以万雅琳、韩建旻、苑龄月、谭某为首的恶警利用普教(刑事犯)五、六个打手把李玉梅吊在笼子上,两腿两胳膊分别呈一字型固定绑在笼子上,用开水调辣椒面水往阴道、肛门里灌,再往嘴里灌,折磨完之后继续站着,不让睡觉。有一天,李玉梅想大便,看管的打手不让,并逼着她把大便、尿全部吃掉。后来,对一名女大法弟子也采用了这种酷刑,吊在笼子上用椅子角顶在阴部和肛门上,打手上去踩着椅子使劲地摇,然后用打着结的绳子在阴部和肛门前后使劲的拉,两人拉累了,另两人拉,为了毁灭证据,徐丽丽女警(负责刑事犯的管教)指使打手把磨碎的裤子和沾了血水、脓水的秋裤扔掉。
2003年2月13日,大连教养院女子大队利用普教犯对大法学员搜身,看身上是否带有经文,要求她们把衣服全部脱掉,大法学员王丽君不配合,几个普教把王丽君从头到脚打的满身是伤,她指使四个普教把王丽君带到楼下的小号里重打一顿,王丽君的左眼被打肿成整个都是青色的,头上被朝墙撞已经有好几个大包,夜间站了一夜。
2003年2月16日下午,万雅琳找王丽君到办公室里说:“要将她往马三家。
2004年1月6日,法轮功学员吴月菊被绑架,再度关押在大连教养院(第二次劳教)。普犯崔金南(卖淫)用牙刷捅吴月菊下身,用脏袜子、裤裆里的护垫堵嘴,吊起来,脖子挂上大牌子,上面写辱骂师父的话。边打边骂,打的鼻子哗哗淌血。恶徒们扒了吴月菊衣服,薅头发,把稀饭往头上、脸上泼,再用冷水冲;强迫她背“监规”三十条,不背,就给铐上。
在普犯张秀娟教唆下,崔金南用开水烫吴月菊乳房。吴月菊被迫害的没人样了,姑婆到医院都认不得她了。亲属说你们怎么把人整成这样了!恶警万雅琳不承认,恐吓说:再闹就全给抓起来。
2004年1月中旬,大连教养院院长郝文帅等为此事到沈阳开会。春节刚过,邪恶之徒便迫不及待的开始对大连教养院内的大法弟子的强制转化迫害。具体情况是:以郝文帅(院长)、张子亮(政委)、姚××(纪检职员)成立了邪恶的“转化领导小组”。教养院非法关押男法轮功学员的八大队,以刘忠科、姜同玖、郭鹏、罗××等恶警为具体帮凶。女子大队以韩建旻(大队长)、万雅琳(副队长)为首。对未被所谓转化的大法弟子单独弄到一个小屋里去,一个一个的单独迫害,强制要求立即所谓转化,不“转化”就不能出屋,名曰“单独过堂”。恶警们带领普教、犹大分班、分批轮流不间断地进行逼迫。采取不“转化”不让睡觉、恐吓加期、手铐、电棍电击等邪恶方式摧残大法弟子。郝××公开叫嚣:“谁绝食就给谁灌白酒!不转化就不罢手!”等等。
2004年8月,辽宁女大法弟子在公共汽车上发光盘和真像资料被举报,遭非法抓捕关进大连女子教养院,后转到马三家劳教所,至2005年5月29日,由于被迫害的出现生命危险,才走出了那个邪恶黑窝。
犯人王冲、张秀娟在恶警万亚琳、韩建闵、苑龄月等邪恶的指使下,对二名女学员实行比渣滓洞还残酷的刑法:不让她们穿鞋光脚站在铁笼子里,手粘上胶带不让动。瓦房店的弟子站了三天三夜承受不住了,被迫转化;她站了五天五夜,然后又送到“抻床”上折磨。恶警张秀梅、万亚琳、韩建闵、苑玲月把她押到抻床上继续迫害。
大连戒毒所里,一位文静的姑娘被管教万雅林指使的几个刑事犯人扒光衣服,掐乳头,揪阴毛,嘴里不断地骂下流话,看她还不转化,就拿来刷水槽的刷子,往她阴道里捅,下面放一盆水,捅一会看看有没有血滴在盆里,看没出血又换成大的鞋刷子疯狂捅她的阴道;另一位叫王丽君的女大法弟子被用系上扣的绳子在她的阴部来回使劲拉,用拖把折断后带刺的一头往阴道里捅,导致大出血,整个小腹和阴部都肿起来,像放了一个球一样,裤子提不上,尿排不出,腿也瘸了;还有一个未婚女孩也被用了这种酷刑。
恶人万雅琳主管教育,管理方法及恶行:
1.给劳教人员关禁闭,时间最长达两个月,日夜用手铐把被禁闭人的双手铐在身后,不分冬夏戴摩托车驾驶员头盔;不准被禁闭人到室外活动,不准洗脸、刷牙、洗澡;每天1~3次在规定的时间上厕所。
2.被禁闭人日夜站在不锈钢栏杆围成的禁闭室中,最长被强行要求连站七天七夜,脚不许动一下,眼不许闭一下,由指定的劳教人员三班轮换日夜看管。被指定的劳教人员可以进入禁闭室对被禁闭人拳打脚踢。
3.对坚持不住站立的被禁闭人,经万雅琳批准,由指定的劳教人员将他的双臂、双腿用手铐、绳子固定在禁闭室的栏杆上,并将双腿劈成一条直线,这样人被悬空。然后用木板、拳脚殴打被禁闭人的身体;用拖布把、鞋刷、中间镶一根筷子的木板捅被禁闭人的阴部;剥开的辣椒捅阴部再塞到嘴里;用绳索结扣反覆磨阴部;用椅子背抵住阴部,踢椅子;上下晃动一条大腿;用牙签往指甲里捅;用别针划大腿根部;往嘴里灌、身上泼凉水。吊起时间最长的达8小时。被指定的劳教人员有张秀娟、孙波、郭玲、葛红、李静、胡淑英、高碑玲、王欣,孙波、郭玲、李静、胡淑英、高碑玲、王欣已解教;张秀娟、葛红第二次被抓,还在干着这样的事。2003年张秀娟在万雅琳的批准下,打断被禁闭人韩淑华的一条腿,万雅琳、张秀娟已构成刑事违法,韩健敏罪责难逃。
被禁闭人放下来时,全身像散了架子一样,疼痛难忍,站立不住,出现多处淤血。这时以休养身体为名,让她躺在没有床垫子的床板上(木板已拿走只剩四块),双臂日夜用手铐固定在床两侧,睡觉不能翻身,晚上不给盖被,冬天的夜晚彻夜开窗。允许指定劳教人员随时用木板击打被禁闭人的手、脚及身体,张秀娟曾将被禁闭人双手、双脚打肿后,再用两壶开水烫。
坚持住站立的被禁闭人,几天后,双腿已粗肿,难以打弯、走路。这时以休息为名,改为蹲,连蹲三天,再站,反覆折磨。其中两名被禁闭人两个月后双腿严重变形,不能正常走路,至今未能恢复。
大法弟子仲淑娟第三次被送入小号系因不戴劳教牌,进小号先把鞋脱了搜身、然后穿鞋跺脚,把衣服脱了,绑到小号钢棍上吊起来,用一脏围裙用大钩子用力塞进嘴里,两胳膊成一字形,把左腿脚面朝上绑着、右腿不绑,前后左右搬,疼痛难忍,拿小剪子扎脚心,把下身的会阴部对准椅子高出部位摇,用穿鞋的脚踢阴部,用带尖的拖布把,往阴部捣,致使会阴部位破损、浓肿溃烂,造成大流血。当时摇椅子时,疼得她“啊!”的一声,紧塞在嘴里的布都喷出来了,身上绑的绳子在挣扎中都断了。然后狱警又用大可乐瓶子,装满水,往嘴里灌。不张嘴,就用装满水的瓶子打,嘴肿的老长,然后拿纸、笔逼写转化书,不写继续折磨。
从下午一点反反覆覆折磨到晚八点多才结束,当吊刑卸下时,扑通就倒在地上了,腿残、手残,裤子里全是血和便。当天值班是大队长万雅琳、中队长苑龄月,管小号的是黄队长,还逼着写“不带劳教人员证是错的”,然后,两个架着拖到严管室,绑在死人床上,头戴刑具帽,四肢铐上。床是几块板,由于大流血板子都染红了。
4.连续两星期将被禁闭人的双臂用手铐固定在上铺的床栏杆上。
5.无论冬夏还是禁闭时间的长短,都不允许被禁闭人穿鞋;天气变冷不允许被禁闭人增添衣服;冬天的夜晚有意打开禁闭室窗户。
6.将被禁闭人投入陌生监室中,让监室中的人“收拾”被禁闭人,直到她“听话”为止。被以上6条所折磨的被禁闭人多数是法轮功学员。
7.被指定的劳教人员因表现突出,由大队长批准减期,最多的判一年半期的可减半年(一年半期的劳教人员一般累计可减一个月)。
8.多次殴打、漫骂、恐吓劳教人员,散布谣言。
万雅琳有法不依,使被禁闭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行为已构成刑事违法。
2002年4月,在大队长韩健敏、万雅琳减期的许诺下,盗窃犯于秀娟等心狠手辣的犯罪人员将仲淑娟关在“小号”里,拳打脚踢之后,把仲淑娟吊在铁栏杆上,嘴里堵上毛巾,残忍的把两腿掰成一条直线绑紧,还不住的向上掰仲淑娟的腿。把高背椅子放在仲淑娟跨下,用力摇晃椅子背撞击其阴部,用脚狠劲踢阴部,用尖拖布把往阴道里捅,之后又往脸上扎、嘴上扎。打晕之后,往仲淑娟身上浇凉水、嘴里灌凉水,不张嘴就用瓶子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