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23264
中文姓名:
王芬
姓名拼音:
Wang Fe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江西女子监狱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江西省新建县江西女子监狱    邮编:310100
余小东(监狱长)电话:0791---3711687
李辉(副监狱长)电话:0791---3718728
钟云华(科长)138003511156
万敏英(教导员)0791-3718706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长堎镇前卫路1号,邮编330100
电话:0791-83751980
监狱长0791-83711687副监狱长0791-83718728副监狱长严玺(电话待查)科长钟云华13803511156教导员万敏英0791-83718706
监狱长:徐耀旺0791—83711687
副监狱长:唐江伟、严玺、韩红、钟云华、翟西红、谭春如、陈春如、艾芬、温向红、万雪香。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江西省女子监狱三大队警察,警号:3615407。

江西省女子监狱以王芬、王娟为首的恶警,利用刑事犯包夹,肆无忌惮的对被非法关押的众多法轮功学员进行摧残迫害。

二零零六年六月江西女子监狱的恶警共同商量,阴谋用半个月的时间对严精华实施高压强迫转化。恶警罗抚英、任淑珍、王娟指使坏人任桂芳监督不准大法弟子严精华睡觉,不让大法弟子吃饱饭,强迫大法弟子从早上六点至夜晚两点进行跑步等,企图以这种迫害手段,使其“转化”。

二零零二年七月,姜凤英讲真相时被恶警跟踪绑架,十七日深夜,南昌市东湖公安分局恶警将已绝食六天的姜凤英铐在铁柱上开始惨无人道的迫害:用力拽她的长发、用皮鞋打她的嘴、用穿皮鞋的鞋后跟跺她的脚大拇指、把头往铁柱子上撞、用皮带抽她的身体、用铁棍打她的腿等见不得人手段折磨,致使姜凤英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精神也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姜凤英遭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姜凤英坚持自己的信仰,被江西省女子监狱恶警编入严管队迫害,就是在她绝食虚弱的情况下,还将她强行拖入七监区(织布车间),在恶警任淑珍、徐慧珍、王芬、赵丽萍、袁海珍的指使下,犯人将卷好的布(里面含铁柱)重约两百来斤脱手打她的头部、打她的身体,致使她昏倒在地。待她好了一点之后,再将她铐在高的铁窗上每天有几小时至二十小时。

据悉,二零零五年五月至六月,凤英用绝食方式抵制、拒绝“转化”期间,恶警王芬、任淑珍、袁海珍还对其每天上铐二十小时,上铐时不准大小便,用强浓盐水灌食等。

南昌市大法弟子姜凤英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因大法弟子拒绝“转化”,恶警徐慧珍、赵丽萍、袁海珍、任淑珍、王芬等于二零零三年七月底至八月初将大法弟子反铐在40℃高温下曝晒半个月。零四年七月至八月酷暑,姜凤英又被关押在禁闭室。恶警却不给大法弟子水洗澡、不允许大法弟子换衣服。零五年五月至六月,姜凤英再次被非法关押在禁闭室,恶警罗艳君、徐慧珍、袁海珍、刘音指使犯人对大法弟子进行非人性的折磨,不让大法弟子睡觉,不给大法弟子饭吃等。在姜凤英用绝食方式抵制、拒绝“转化”期间,恶警王芬、任淑珍、袁海珍还对其每天上铐二十小时,上铐时不准大小便,用强浓盐水灌食等。

法轮功学员胡芳菊,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犯人舒影静、黄美凤、邓丽萍、王峥、邓国珍在恶警王娟、王淑美、王芬、郁深、陈莉等命令下,残酷折磨胡芳菊,四十天不准她睡觉,二次关禁闭长达两个多月,犯人舒影静、邓丽萍、王峥还对胡芳菊进行毒打;二零零九年七月又对胡芳菊进行罚站,致她脚肿大不堪,接着上老虎凳酷刑,脚消一点肿后,又接着罚站,如此长期轮番折磨。

法轮功学员丁建花,二零零九年一月被恶警王淑美、王娟、王芬、陈莉等利用犯人黄美凤、舒影静,对丁建花进行七天七夜的拳打脚踢,罚站一个多月,眼睛睁不开,就往眼睛里倒蚊不叮水,丁建花已经被折磨的奄奄一息。

二零零九年四月,江西省女子监狱恶警王淑美、郁深、王娟、王芬、陈莉利用犯人黄美凤、杜金萍、邓国珍、李梅珍、舒影静等人对陈雯再次进行非人迫害,每天二十四小时罚站,眼睛睁不开,就用蚊不叮水、风油精、清凉油倒进或抹进眼睛里,副监狱长李晖亲自指挥犯人将陈雯关进禁闭室长达四个月,吃喝拉撒全在里面,一天只吃两餐,不能洗澡,不能换衣服。

法轮功学员吴志萍,二零一零年四月被关禁闭三个多月,二十四小时罚站八天,恶警陈莉、王芬、王娟利用犯人舒影静、陈省红、邓国珍、曹伟红对她进行洗脑,犯人舒影静死掐她的眼睛,狠掐她的腋下,对她进行百般残酷折磨。

当江西大法弟子刚刚开始入监阶段,除了白天一整天做劳工,每晚还要她背监规,如不背,“包夹”就不准她睡觉,坚持了一个月后,恶警就换邪悟人员来要她“转化”。因为睡觉时间太少,眼睛实在太疲劳,逐渐视力模糊,看不清东西,狱医诊断为青光眼。即使在这眼睛看不清楚的情况下,还是逼她照样出工,管生产的恶警王芬很残忍,对完不成任务的人,不但在周评会上批评责骂,还暗地里叫刑事犯对她们施压、责难,分一些不挣分又累人的事做,你要说眼睛不舒服,她就叫你去吃药,而且不管这药有没有用,浪费不浪费钱(光在买眼药上就浪费了她两千多元钱)。

在监狱里,被迫每天做十三、四个小时的高强度奴役劳动,具体任务是从早到晚流水作业做雨伞,市场上的名牌产品“天堂”伞,就是她们在监人被奴役人员的血汗产品。

大多数法轮功学员在这高强度的奴役下,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一些病态反映,这时恶警就强迫法轮功学员吃药,谁要不吃药,恶警就指使“包夹”犯人,逼着她们吃,直到把药吃下,恶警方才罢手。有的时候,明知道你发烧,恶警王芬还指使她们做这些笨重的体力活,常常呵斥,辱骂。

法轮功学员王青云,就是被恶警逼疯的,开头恶警栽赃陷害王青云,说她偷拿了管教恶警王芬的东西,刑事逼迫她,并对她加刑期八年,直到把她逼疯为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18/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十种手段-407741.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7/遭劳教所、监狱多年折磨-南昌市姜凤英含冤离世-341969.html
我在江西省新建县女子监狱遭到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8/我在江西省新建县女子监狱遭到的迫害-242645.html
江西省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15/江西省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36323.html
江西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2/229999.html
江西省女子监狱三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人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220746.html#10331234048-3
严精华、姜凤英等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1/14289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