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农历正月二十八日,警察骗赵永华和王金英、邵秀波三人到派出所,非法关押28天。 关押期间,他和恶警们时不时的骂、讽刺赵永华,他们知道炼法轮功的弟子不喝酒,他亲自动手把赵永华双手铐住,捏两腮往里灌酒,灌药(一种白药片,不知什么药)恶警肖朋“帮忙”。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他和恶警王××又把赵永华从家中绑架到派出所铐上。他和恶警刘云志强迫脱光赵永华全身的衣服,双手铐在走廊窗边的暖气管子上,打开窗户,东北刚刚下过一场大雪,赵永华浑身冻的不自觉的发抖。他接着命令刘云志用皮带抽打赵永华,从上身打到下身,抽完前身又抽打后身。不但叫刘云志加大点劲打,还往赵永华身上泼凉水,和刘云志两个人轮换着打,然后又逼着赵永华站到窗户台上专打下身,他又逼赵永华从窗口跳出去光脚光身平躺在雪地上。由于赵永华被打的遍体鳞伤,加之寒风刺骨,躺下后就上不来气儿,呼吸困难,在雪地上来回翻滚。他们用脚踩赵永华的头,身上不让起来、不让动。
当晚,他和开车的司机邵××开着车到赵永华家里抄家,翻走了单放机。
与苏子沟镇派出所恶警刘云志、肖朋、关某等,积极参与迫害大法,涉嫌抢劫、跟踪、监控、骚扰、绑架、酷刑折磨、非法劳教判刑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