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工作单位硚口区司法局,二零零二年被六一零指定为硚口区洗脑班主任,是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责任人;此人残暴凶狠,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调入武汉市六一零洗脑班继续迫害大法弟子。
二零零二年八月底,洗脑班的马志标、李为等七、八人每天按住大法弟子颜克俭(男)四肢、揪住头发、捏着鼻子、用两根竹片强行撬口灌食,甚至还将该学员呕吐到地上的食物又弄起来重新往里灌;同时指使几十名工作人员和叛徒对该法轮功学员使用“攻心战”、“车轮战”、“疲劳战”,持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并单独将其关进写满恶毒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标语的黑房,把音响的音量开到最大,逼迫24小时反覆不停地观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结果还是没有让其屈服。此时气急败坏的李为便又强逼其长时间面壁而站,站不住之后就抓其头拼命往墙上撞,并拳打脚踢,直打到该学员遍体鳞伤、浑身抽搐、大小便失禁仍不罢休,见仍不“转化”,第二天又将这位已折磨得骨瘦如柴,奄奄一息的法轮功学员双手反绑,双膝跪地,悬吊在铁窗上,在膝盖磨破、血肉模糊,无法跪下之后,又将其四肢呈“大”字形死死地捆绑在窗户上,又接连吊了几天几夜,在吊得休克之后,马志标等人用牙签使劲往膝盖处伤口里捅,用竹枝往全身敏感部位来回骚扰,并用烟头贴近鼻孔熏,据说颜克俭已被他们整成植物人。
二零零三年十月,武汉硚口区额头湾的区法制教育学习班(实为“洗脑班”)常常采用“火线入党”、“突击提干”、“评选积极分子”、“发放高额奖金补贴”和“给单位写评语”等方式引诱那些利令智昏、甚至丧失人性的工作人员,如硚口区法院的朱俊、马志标,硚口区公安局一科的金志平、高海、周德胜,汉水桥街的朱腊香,六角亭街的李兆晶,韩家墩街的沈峰以及姚光琴等人,把那些拒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采取罚站、罚走、罚跪、冬天罚冻、夏天曝晒、雨淋、开水烫、烟熏、暴力毒打、野蛮灌食灌药、捆住双手站在草地和垃圾堆旁喂蚊子、用绳子和铁铐子长时间吊铐和反背吊铐等等残忍手段进行惨无人道的摧残和折磨。
二零零二年八月下旬大法弟子刘国芬被绑架到洗脑班强行“转化”时,遭到硚口区法院马志彪用装滚烫开水的塑料杯烫她手腕,当时起了直径约2.5公分的水泡,怕人看见,随即挑破,造成她手腕皮肤溃烂几个月,至今还留有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