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7月18日,桥东法院将从家中绑架的大法弟子郭素英非法开庭,在场的法官与指定的律师当时表面说的挺好,说构不成犯罪,将郭素英继续关押在张家口十三里看守所,家人多次要人都未果,桥东法院却在背后捏造莫须有罪名迫害大法弟子。
9月4日,张家口桥东法院、张家口市中级法院在没有律师和证人到场的情况下,审判长孟庆友非法将郭素英非法宣判有期徒刑五年,随后就让郭素英签字、摁手印。郭素英拒签,并告诉他们:我炼法轮功做好人,我没有犯罪。前后不到十分钟,就草草收场,又把郭素英拉回看守所非法关押,11月17日恶党人员将郭素英非法送石家庄鹿泉监狱迫害。
以检察长郭利为首的桥东检察院及桥东法院院长陈延青、庭长王冀安、副庭长孟庆有、王书香等人更没有依照法律秉公执法,违背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非法开庭,非法秘判。在二零零六年年底草率结案,将大法弟子纪秀梅、张贵富、郭淑英、刘金叶、陈爱鸿、赵晓露、和张仲利非法判为四、五、六、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