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七月份,该所二大队的龙奎斌(副教导员)开恶党的会回来后,安排唱歌颂恶党的歌。大法弟子因不配合邪恶之要求,拒绝参加唱歌,七月十二日,恶警便将大法弟子的双手用铁铐吊扣在暖气管上,把师父的法像强行放到大法弟子的内裤里,紧贴生殖器官,而后用有压力的深井自来水(手放进水里一会感觉刺骨的痛)浇大法弟子的后脑勺部,时间不长,李昌新等几人被冰至休克倒地。同时恶警廉兴用警棍击打大法弟子的头部。参与迫害的恶警有:高中良(教导员),龙奎斌,刘伟(副大队长),廉兴(一中队长),刁某(中队长)。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恶警高中良、龙奎斌、李春喜等将大法弟子衣服强行剥光,带到洗漱间,他们把十个水盆都放满了深井凉水,往大法弟子身上泼,另一人从头顶往下浇,把人打倒地后,往脸上泼水。这样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然后李恶警取来三只电棍(其中一只大电棍触点较多),同时使用,施暴于大法弟子一人,专找身体大动脉部位电,在敏感部位电棍不离身,连续触击。
二零零六年春节前十天,恶警刘伟(主恶)、龙奎斌、高中良、廉兴和曾某将大法弟子晏树斌置于墙边,用脚踹其腹部,用电棍电,致使晏树斌身体出现便血,多时便一小碗的血,至今仍在便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