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2日晚,大法弟子吕春云被龙山公安分局恶警局长韩冬等非法绑架,被劫持到看守所,被翻走了自带的320元钱,未还。在看守所里由于绝食,遭到罗东梅、洪美东几次灌食。身体极度衰弱,骨瘦如柴。
2006年4~5月间,辽源市国安特务、公安恶警绑架30多名大法弟子,现有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有的被非法拘留后释放,还有九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大法弟子赵连利已被判刑五年,另外八名大法弟子(吕春云、项丽杰、赵岩、刘香卓、栾爱军、张顺红、刘全兴、王香仁)被邪党检察机关起诉到龙山区法院,邪党人员近期欲非法开庭走过场。
这些被绑架的大法弟子不是在同一时间、地点被绑架的,互相之间也不认识,更没有什么供词,“笔录”很多都是邪党不法人员编造的,检察院来提审谁,也没承认任何事实,没有口供,却被强硬加上所谓的“组织×教迫害法律实施”而起诉,第一次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回。恶警编造了一些谎言、假证据以“犯罪团伙”二次报检察院。
被绑架的大法弟子们绝食抗议绑架、非法关押、非法起诉审判,遭到洪美东毒打,有的被野蛮灌食。
2006年12月6日上午在辽源市看守所,吉林辽源市邪党人员非法“开庭”审理二零零六年春夏之交被非法抓捕的九名大法弟子,前后不到两个小时,就草草收场。法官和上诉人一再进行制止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的发言,甚至根本不允许他们说话。开庭前有关主管部门对辩护律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法轮功学员只能做量刑方面的辩护,绝对不允许做无罪辩护。庭审中法庭指定的律师,竟然一言不发。这场庭审是在警察都不准随便进入的看守所进行的,普通人根本无法进入到这种场所,更无法旁听法庭所谓的 “公开审理”。
据悉,九名大法弟子于12月15日晚接到非法判决书。王香人(三年)、项利杰(十一年)、刘端胜(九年)、刘全兴(八年)、赵岩(七年)、刘香卓(五年)、栾爱军(四年)、张顺宏(四年)、吕春云(三年)。现在这九名大法弟子已上诉。洪美东是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