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残酷迫害法轮功罪行负有直接责任。大陆多名追随江迫害法轮功的高官,被美国地方法院确认犯有酷刑折磨罪、反人类罪等罪行,包括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辽宁副省长夏德仁和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刘淇已在缺席审判中被各国法庭认定有罪。
北京大法弟子庞有于2000年12月被非法判刑8年,因其是北京朝阳区建委的官员,当年北京中共书记刘淇亲自下令对庞有迫害。
2007年,被澳洲法轮功学员告上法庭的中共商务部长薄熙来被澳洲法院宣判罪名成立,成为海外被判决有罪的中共最高官员。除了薄熙来,前北京市长刘淇、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及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都在美国被判有罪,而中共驻加拿大前副总领事潘新春在加拿大因诽谤法轮功被送上法庭,被判有罪后潜逃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