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02378
中文姓名:
李友发
姓名拼音:
Li Youf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应城市东马坊新集派出所(2005年后撤销,合并到东马坊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应城市新集派出所
电话号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明真相之人)
胡绍斌 13072719805 派出所警察
石旭南 13098840922 村干部
曹双平(宅)02789500762 村干部
王向东(宅)02789500795 村干部
近照:
家庭住址:
李友发 妻子:贺国珍
女儿:李莉琴(1979年出生)
女儿:李小琴(1980年出生)
儿子:李超
迫害事实:
湖北双环集团公司盐厂水采矿区主任。

2000年7月9日下午4点左右,湖北双环集团公司盐厂书记王元雨和新集派出所何忠平到水采矿区与矿区主任欧阳水山、李友发商量后,何忠平将应城市法轮功学员张静玉带到新集派出所“谈话”,在新集派出所二楼会议室“提审”,提审人有周涛(主审)、聂么山,当晚8点多钟将张静玉送往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

2001年11月11日晚上8点多钟,盐厂书记王元雨带领新集派出所的人到张静玉家抓人,把张静玉抓到双环招待所一楼提审(提审人:应城政保大队杨应威),见张静玉不配合他们,他们就把张吊铐在窗子上,人不能转身,否则手就很疼,还不停的一边问一边用衣架打张的嘴、头、腿、手,张的嘴被打得流血,手被打紫了,从晚上8点多一直吊铐到凌晨(大约吊铐5个小时左右),放下来时手又肿又紫。第二天中午他们把张静玉送往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释放时何忠平要张的哥哥交2000元押金(经手人何忠平)。

2002年4月11日上午8点钟左右,新集派出所何忠平带人来将张静玉绑架至武汉洗脑班(其实早准备好了,责任人:欧阳水山、王元雨、李友发、周普松)。

2003年2月18日上午,新集派出所来人将张静玉绑架至武汉洗脑班迫害。张静玉回家后,他们多次打电话骚扰张静玉,并取消张静玉的责任工程师资格,将张静玉的工资降低。将张静玉的工资从900元降至600元,后觉得不对又从600元升至700元,到现在张静玉还是只拿700元(从2003年6月至现在),可车间的事张静玉照做不误(他们承认张静玉什么都好,只因为炼法轮功,他们还多次逼张静玉下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省应城市大法弟子张静玉被迫害经过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10/21/8709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