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五点多钟,当时县公安局政保股长熊敏刚、丁祖耀(丁祖跃),县一百一十值班人员等人在绥宁县物价局大院将正在炼功的邓芝湘(已离世)、龙浪琼、赵翠英、杨桂梅、杨爹、唐爹等人带往县公安局。
二零零一年七月龙浪琼因所商业事务到长沙、邵阳结算,丁祖耀(当时县公安政保股长)追到邵阳其弟龙开俊、弟媳王萍单位要人。对邵阳液压件厂、邵阳湘运汽车东站单位领导说:“如果找不到他姐姐,你们必须无条件开除他们。”并把龙开俊带往长沙。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早上八点,县公安局罗焕华、丁祖耀、杨光国在龙浪琼的父母家绥宁县物价局家属大院将龙浪琼带往县公安局,随即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复印纸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