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一月八日,大法弟子龙浪琼被绥宁县国安大队刘移江、县公安副局长罗焕发及另一男警绑架。当晚,县(一一零、六一零)袁子玖(主任)、县国安袁南生(队长),袁小平、县商业局长肖晃炳、肉食公司刘永忠(书记)、刘泽平(经理)等十几人非法抄了龙浪琼的家。袁南生恐吓龙浪琼儿子杨雯冰(在校生说:“你再说一句,动一下,把你一起捆到公安局去。”大法书籍、法像、电脑、打印机等物品被抢走。县国安大队还恐吓龙母梁淑纯交出五千元现金。
县六一零袁子玖、公安罗焕华、国安袁南生、阳慧平、欧阳(县安教导员)、刘永忠、县商业局的某些人等人经常到龙浪琼家中干扰、恐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