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24102
中文姓名:
赵某某
姓名拼音:
Zhao Moumo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朝阳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45号,邮编130012
电话:0431-88521362、86002777
副局长:曲海龙 13604430777
[国保大队]
佟景涛15904404830
[法制大队]
赵净希15904404566、刘彦杰15904404380、李洪伟15504307792
赵晓毅15904404324、盛学武13756944575、齐跃18343093059
李永成15904404686、闫立新15904404496、张铁男15904419854
王志超18626641593、陈立功15904404449、于勇15904404486
刘继光15904404711
[预审科]
姜岩龙15904404492、徐庆伟17643132668、徐明15904404537
刘晨15904404533、白占省15904419836、庞立辉15904404531
樊秋林15904404530、孙冰15904404563、李光15904404538
冯雷1590440437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分局局长。

2003年2、3月期间,长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大搜捕。长春市公安一处副处长李士常、朝阳区分局赵姓局长及该分局国安大队王庆洪等人,率大批警察共绑架了40名朝阳区的法轮功学员。警察们借机大肆搜刮法轮功学员家的财物、勒索家属赎金。有警察公开对一家属称,如果拿三万元钱可以帮着把人办出来。目前已调查出被敲诈万元以上的约10余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恶名昭彰的长春公安一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8/5186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