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24128
中文姓名:
龚贵林
姓名拼音:
Gong Guil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津县五津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028-86353138、028-86353134。
所长:何卫国13881891887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川省新津派出所恶警。

2001年农历腊月26日,恶警龚贵林等7、8个人到大法弟子何藤秀住家破窗而入,对她及另一大法学员连打带拖强拉上车,送到五津派出所。何藤秀光着脚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过了一夜。大年初一不给饭吃。在拘留所关押一个月后,何藤秀和另外两名大法学员被押往邓双乡政府强行洗脑。非法关押8个月。

2001年,有一天深夜两点,警察龚贵林将法轮功学员杨玉华从家里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二十六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杨玉华老人被四川新津法院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8/杨玉华老人被四川新津法院非法判刑-240321.html
四川新津县警察迫害杨玉华女士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23/231347.html
四川省新津县何藤秀遭恶党迫害的经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20/145003.html
四川新津县三位女大法学员所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18/14494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