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24147
中文姓名:
张阵宇
姓名拼音:
Zhang Zheny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辽源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辽源市公安局
地址:康宁大街111号,邮编136200
传真:0437-6102018
值班:0437-3226025
刘伟 局长 办公室0437-3227699 住宅04373320599 手机18904375001
裴凯 常务副局长 办公室04373226788 住宅04373322522 手机13351560017
于太波 副局长 办公室04373220488 住宅04373510777 手机 13904376690
刘志洲 副局长 办公室04373230887 住宅043187606915 手机13384372666
孙振生 副局长 办公室04373224894 手机18043700005 手机18904478007
王正春 副局长 办公室04376102006住宅04373311111 手机15104378007 手机13351560566
贺坤 副局长 办公室04373257955手机13351560111
姜国东 政委 办公室04376102111 住宅04373248886 手机13694071717
赵卫星 副局长 办电 0437-3226788 宅电0437-3275556 手机13304375985
杨明力 副局长 办电 0437-3262277 手 机15843790011
辽源市国保大队
马达 13504379737
近照:
家庭住址:
张阵宇:13089208887
迫害事实:
辽源市国保支队骨干。

2006年12月6日上午在辽源市看守所,吉林辽源市邪党人员非法“开庭”审理二零零六年春夏之交被非法抓捕的九名大法弟子,前后不到两个小时,就草草收场。法官和上诉人一再进行制止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的发言,甚至根本不允许他们说话。开庭前有关主管部门对辩护律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法轮功学员只能做量刑方面的辩护,绝对不允许做无罪辩护。庭审中法庭指定的律师,竟然一言不发。这场庭审是在警察都不准随便进入的看守所进行的,普通人根本无法进入到这种场所,更无法旁听法庭所谓的 “公开审理”。

据悉,九名大法弟子于12月15日晚接到非法判决书。王香人(三年)、项利杰(十一年)、刘端胜(九年)、刘全兴(八年)、赵岩(七年)、刘香卓(五年)、栾爱军(四年)、张顺宏(四年)、吕春云(三年)。现在这九名大法弟子已上诉。张阵宇直接参与迫害的恶人之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邪党人员非法开庭陷害台湾媳妇项利杰等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21/14516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