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24154
中文姓名:
陈新梅
姓名拼音:
Chen Xinme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辽源市交通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陈新梅:13500870995
迫害事实:
辽源市交通局恶人,她的爱人贺昆辽源市国保支队负责人。

2006年12月6日上午在辽源市看守所,吉林辽源市邪党人员非法“开庭”审理二零零六年春夏之交被非法抓捕的九名大法弟子,前后不到两个小时,就草草收场。法官和上诉人一再进行制止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的发言,甚至根本不允许他们说话。开庭前有关主管部门对辩护律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法轮功学员只能做量刑方面的辩护,绝对不允许做无罪辩护。庭审中法庭指定的律师,竟然一言不发。这场庭审是在警察都不准随便进入的看守所进行的,普通人根本无法进入到这种场所,更无法旁听法庭所谓的 “公开审理”。

据悉,九名大法弟子于12月15日晚接到非法判决书。王香人(三年)、项利杰(十一年)、刘端胜(九年)、刘全兴(八年)、赵岩(七年)、刘香卓(五年)、栾爱军(四年)、张顺宏(四年)、吕春云(三年)。现在这九名大法弟子已上诉。陈新梅与丈夫贺昆是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邪党人员非法开庭陷害台湾媳妇项利杰等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21/14516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