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12月6日上午在辽源市看守所,吉林辽源市邪党人员非法“开庭”审理二零零六年春夏之交被非法抓捕的九名大法弟子,前后不到两个小时,就草草收场。法官和上诉人一再进行制止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的发言,甚至根本不允许他们说话。开庭前有关主管部门对辩护律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法轮功学员只能做量刑方面的辩护,绝对不允许做无罪辩护。庭审中法庭指定的律师,竟然一言不发。这场庭审是在警察都不准随便进入的看守所进行的,普通人根本无法进入到这种场所,更无法旁听法庭所谓的 “公开审理”。
据悉,九名大法弟子于12月15日晚接到非法判决书。王香人(三年)、项利杰(十一年)、刘端胜(九年)、刘全兴(八年)、赵岩(七年)、刘香卓(五年)、栾爱军(四年)、张顺宏(四年)、吕春云(三年)。现在这九名大法弟子已上诉。徐辉是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之一。
吉林辽源市公安、国安恶警借奥运之机,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大肆进行绑架、非法关押。辽源恶警最近非法劳教多名法轮功学员,并企图对数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2008年5月11日,吉林省辽源市向阳分局恶警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马东燕、兰凤、段立峰;南康分局恶警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郑春玲、郁东辉、张金峰。东吉分局绑架法轮功学员赵丽娟、李敏、李焕军、徐洪伟。
6月18日,辽源市法轮功学员兰凤、赵丽娟、马东燕、郑春玲遭非法逮捕。
6月下旬,法轮功学员张金峰被非法提审;6月30日法轮功学员赵丽鹃、郁东辉被非法提审;7月1日,法轮功学员徐洪伟、张立志被非法提审。
法轮功学员王淑芬、杨淑艳、张桂芬、李敏、孙福云、谭玉兰已被劫持到劳教所。法轮功学员王洪真被非法判五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法轮功学员李兴玉、张玉萍被所谓“所外执行”,已回家。
主要责任人: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长任剑波、政法委书记徐德贵、国保支队高玉升、徐辉、王秀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