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24212
中文姓名:
韩红光
姓名拼音:
Han Honggu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冠县城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山东省冠县城镇(城关)派出所所长。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二日天亮后城关派出所长韩红光、陈月芝又指使五、六名恶警到荷典家进行非法搜查,强盗一样满屋乱翻,抢走了她家的录放机、收音机、磁带及孩子的学习录像带。恶警见达不到目地就对荷典再次刑讯逼供。他们先把她的胳膊倒背铐紧,一会儿用力按她的头强行弯腰,一会儿把她按倒让她在地上趴着。这样变着花样折磨到天黑。恶警们一无所获,就把荷典和其他大法弟子关进冠县看守所。经过一夜一天的酷刑,荷典全身是伤,有的部位皮开肉绽,有的部位又青又紫,有的部位肿的厉害,臀部遭电击留下碗口大的黑疤。这个惨状让服刑的在押人员都落下了同情的泪水。

他为恶党迫害县城所有的大法弟子,是恶党在冠县的帮凶之一。2001年5月的一天下午,几名城关所的恶警突然翻墙闯进北街新村大法弟子家非法搜查,当发现真相资料后,全家被抓进派出所,随后恶警派人蹲坑,在周围设暗哨,伺机抓捕。那天下午所有去的人全部被绑架。连来收水电费的工作人员也一同被抓。其中有一个女大法弟子的手提包被强行抢走,她连同其他人一同被拉到城关派出所。

冠县城镇(城关)派出所所长韩红光纵容恶警田增海和阳谷县的一个败类对一女大法学员进行了一整夜的电刑和拷打,该学员被打的全身大面积淤血。(据说后来韩红光在该大法学员家人强大的压力下,开除了这两个恶警)

二零零八年七月山东冠县邪党迫害部门把全县分为四个区,由三个副局长谢遵义、韩洪光、王俊朝及一个纪委书记冯书合各负责,动用国保、安保、治安、刑侦、经侦、协警及各乡镇派出所全员警力,实施迫害。

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聊城市公安局政委付强带一行人到冠县看望、慰问冠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晓林;六月四日,聊城市政法委书记汪文耀、市公安局长任建军来冠县,看望、慰问冠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晓林。为什么呢?因为五月三十一日晚上十一点前后,一个和刘晓林没有任何干系的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市人冯某在刘的家(冠县名仕花园住宅小区)中将他们夫妻二人砍成重伤,差点要了刘的性命。刘晓林(在家叫刘丙武,冠县辛集乡赵庄人)二零零五年接替韩洪光任冠县城关派出所长以来,安排绑架了难以计数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刘晓林的亲朋好友的家人),给很多家庭带来剧痛,有的家庭差一点解体,有的人承受不了高压迫害暂时或放弃修炼法轮大法,这样的罪业大的让人多少世都还不清呀!迫害法轮功学员所造的巨业不是你愿意还就还、不愿意还就可以不还的,而是每一个六一零人员必须要加倍偿还的,偿还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请有关人士多想一想吧!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冠县“六一零”十一年罪行录(五)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25/山东冠县“六一零”十一年罪行录(五)-247031.html
山东冠县“六一零”十一年罪行录(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5/山东冠县“六一零”十一年罪行录(二)-246210.html
山东冠县韩金芳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今犯罪记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6/244923p.html
山东冠县邪党“六一零”十年罪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3/204373.html
石宝生接替山东冠县公安局长 维持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10/196896.html
山东冠县近期有二十多名大法学员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4/182693.html
山东冠县610恶徒和公安系统恶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2/166985.html
山东冠县610、公安局恶警的犯罪记录:酷刑、强奸、勒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3/5215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