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24231
中文姓名:
李文军
姓名拼音:
Li Wen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西宁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西宁市公安局一处
地址:南大街13号,邮编810000
电话:0971-8263286 0971-8248906,0971-6155097,0971-6155783
局长:张谦(兼西宁市副市长)
国保支队长:韩玉清
国保副大队长:姚宏义,电话:0971-8247576
国保支队警察:陈中文,电话:0971-8247576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原来是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队长,二零零二年当上了西宁市公安局副局长。

据公安局内部人士称,在西宁市李文军业务能力较强,组织破获了几起较大的案件,身为主管刑侦、经侦、禁毒、反恐等方面工作的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文军掌控着全市的社会治安安全。如果江氏集团不迫害法轮功,李文军等警察会把自己的能力和精力放到维护西宁市的繁荣和安宁上,其能力和职位会为青海人民作很多有益的事,而不是像现在那样放着许多刑事案件不管,却迫害提升自己道德、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那些本事、能力和职位是用来干好事的,是让他们保护好人的,但是他们却参与迫害好人,这样尽管他们再有本事,显得再有荣耀,也是犯罪,也是为自己和家人增添不幸。如果只为了显示自己的名、自己的利,职位越大危害也就越大。

李文军处在市局副局长的位置上时间较长,期间正是青海省西宁市法轮功遭到严重迫害的时期。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张荣娟、贺万吉、李崇峰、段小燕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在青海省西宁市和民和县被绑架。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法院对参与电视插播讲真相的大法弟子张荣娟等四人非法判重刑,张荣娟被非法判刑二十年,贺万吉被非法判十七年,李崇峰被非法判刑十五年,段小燕被非法判刑七年。此次参与电视插播讲真相的大法弟子被跟踪、抓捕并被非法判重刑,正是负责业务的李文军任职期间,他应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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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