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24453
中文姓名:
刘剑川
姓名拼音:
Liu Jianchuan?jianchu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涞水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涞水镇泰安路公安街4号,邮编:074199
区号;0312,办公室:0312-4522220 总机:0312-4522219、4533110、0312-4526601
局长:刘文占13903368099、固话7072188;(妻子:李瑞13333127799,工作单位满城县县医院;女儿:刘静15130222333,在满城县方顺桥乡政府工作;其父:刘德友,原满城县公安局局长家住满城县宏昌园小区;其兄:刘占军,保定市新市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其嫂:贾玉兰,满城县副县长,邮编072150)。
副局长:王宝华13930891928,住址:河北保定市涞水县涞阳路时代鑫园B栋2单元302。
副局长:范保利13833279091
副局长:李爱国13703366900、18932656111
张国平、张爱兵、张超
[涞水县刑侦大队]
大队长:李金鹏13663390123
副大队长:王冬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涞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2003年11月17日晚饭后,大法弟子闫志达被地税局纪检组长万锡山、原办公室主任张磊(现升任副局长)、涞水县公安局警察等人非法綁架。警察将闫志达非法拘禁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当晚一夜不让睡觉。国保大队长刘建川,副队长戴春杰软硬兼施,又是哄骗又是威胁,要骗取所谓的口供,第二天县“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头子王福才下令将闫志达非法关进涞水县看守所进行迫害,一个月后又转到涞水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后来又非法关进洗脑班(涞水县招待所)半个月,闫志达被非法拘禁两个月之久。在拘禁期间,王福才、刘建川、戴春杰、刘耀华等多次对闫志达进行非法提审,捏造假笔录,对他进行精神摧残。还强迫奴役劳动,搓花;强迫剃发、穿囚服、背监规;高价购买生活用品及饭菜。

公安局直接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还有:国保大队副隊長戴春杰、看守所所长于德申、拘留所所长贺宇新、涞水县公安局局长刘胜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涞水县公务员闫志达被迫害事实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10/2/14/218195.html
河北涞水县恶警暴行:悬吊数天不准进食 将人致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7/5527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