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11月17日晚饭后,大法弟子闫志达被地税局纪检组长万锡山、原办公室主任张磊(现升任副局长)、涞水县公安局警察等人非法綁架。警察将闫志达非法拘禁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当晚一夜不让睡觉。国保大队长刘建川,副队长戴春杰软硬兼施,又是哄骗又是威胁,要骗取所谓的口供,第二天县“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头子王福才下令将闫志达非法关进涞水县看守所进行迫害,一个月后又转到涞水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后来又非法关进洗脑班(涞水县招待所)半个月,闫志达被非法拘禁两个月之久。在拘禁期间,王福才、刘建川、戴春杰、刘耀华等多次对闫志达进行非法提审,捏造假笔录,对他进行精神摧残。还强迫奴役劳动,搓花;强迫剃发、穿囚服、背监规;高价购买生活用品及饭菜。
公安局直接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还有:国保大队副隊長戴春杰、看守所所长于德申、拘留所所长贺宇新、涞水县公安局局长刘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