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24540
中文姓名:
公茂侠
姓名拼音:
Gong Maoxi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蒙阴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山东省蒙阴县检察院公诉人。

2003年3月28日,蒙阴县不法人员对已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的大法弟子滕德荣、公茂海、公淑华、仵增健、石增磊等,进行了所谓的“开庭审理”。在开庭的开始,就有大法弟子义正词严的指出:“现在对法轮功的定性是错误的。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好,我们所做的一切对国家,对人民没有任何危害,我们没有罪。”但审判长却回避说:“你们现在只能对所做的具体事进行辩护,其它话题不是今天开庭内容。”(大概的意思)

大法弟子公茂海被非法判刑14年;滕德荣被非法判刑14年;公淑华被非法判刑13年;仵增健被非法判刑13年;石增磊被非法判刑11年。

对上述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责任人:
公诉人:蒙阴县检察院 公茂侠
审判长:蒙阴县法院 葛文波
审判员:蒙阴县法院 李炳录、夏成轲
书记员:张晓英


追查山东省蒙阴县迫害法轮功学员赵传文、刘凤厚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蒙阴县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彭波;蒙阴县检察院公诉人公茂侠;蒙阴县法院审判长葛文波,审判员李炳录、夏成轲,书记员张晓英;县公安局局长张元学,县“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李宝元,县“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孙淑爱;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咏,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刘合砚,蒙阴县公安局六一零警察王伟等;蒙阴县垛庄镇政府;山东省第一监狱;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沂蒙“官匪”恶行面面观(十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24/233990p.html
山东省蒙阴县数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13/5556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