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7月,邻水县六一零、国安以所谓的“邓××百年”为借口,勾结鼎屏派出所警察及街道人员再次绑架迫害董明一个月。当时董明正在打点商品,派出所副所长黄××等几个人开一辆长安面包车停在路边,来人全都穿着便服,阴险诡秘地来到董明的摊前说叫他到派出所去有点事,一会就回来。董明不配合他们的犯罪行为,说不去,几个恶人见软的不行,就在众目睽睽下,不顾周围众多世人的围观、议论和指责,强行将其连拉带拽上车,当时董明穿的凉鞋都被拖掉了。
拉到派出所后,所长熊勇及其他人将董明和另外九个法轮功学员(邱志凤、王启珍、李碧容、曹雪芹、唐素兰、罗学放、高海、王贤辉、罗世秀)堵在办公室内很久都不说什么事,至下午一点多恶人周富刚才出来说将他们送到华蓥某地所谓的“学习”,方才知道他们的诡计。后被强行推上车由洪英等人送到洗脑班迫害一个月才放回。
期间,董明不配合他们的迫害,从洗脑班走脱,被迫流离失所二十多天,吃尽了苦头,寄人篱下,有家不能回。
2006年4月的一天晚上十点过,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严波、熊勇、张爽等强行搜查,什么都没搜到,非法把余绍萍夫妇绑进公安局。
他们对余绍萍刑讯逼供,四夜三天不让余绍萍睡觉,白天被国保大队的严波、熊勇等折磨、威逼、恐吓,熊勇恐吓说:再不老实说出资料的来源就把你吊起来打。晚上由“610”人员、学校保安、派出所的警察轮番看守。四天后非法拘留十五天。
2007年“十七大”前夕九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当地国保大队和派出所的警察严波、熊勇等强行进屋后非法抄家,任何资料都没搜到,余绍萍和丈夫无端被非法关押四十天后才放回。
2006年5月29日下午,大邑公安局国安大队(一科)副大队长熊勇,30岁左右,带着好几个公安人员强行把王丽琼带回家,把她家翻个底朝天,安仁派出所恶警王挺强行将她拖上警车带到安仁派出所,当晚关押在梁平拘留所。
2006年6月1日上午恶警熊勇把王丽琼带到大邑公安局,在熊办公室用手铐把她吊铐在座椅架上(人坐地上,两腿伸直并不能弯,否则就踩腿),折磨两天一夜。4日上午熊勇又把王用同上方法折磨半天。王丽琼双手臂被折磨得抬不起来,被非法关押10天,于6月8日回到家中。
2006年6月26日,王丽琼在自家地里除草,大邑公安局恶警熊勇、尤安军、刘雪梅伙同苏家镇治安高松到地里强行将她带走,被地里干活的群众发现,谴责他们乱抓人,他们蛮横地说:“你们妨碍公务,我们还有权抓你们。”
她被熊一伙带到大邑公安局,在熊勇办公室内熊用三副手铐把她吊铐在大坐椅架上折磨两天两夜(人坐地上,两腿伸直,否则踩腿,双手反吊铐在椅架上),下午熊勇晚饭酒足饭饱后来到办公室狠抽她耳光,并狠卡她的脖子,卡得没气了才松手,用脚尖踢大腿、手臂,踩手肘腕,嘴里大骂脏话。
2006年6月27日下午下班晚饭后,熊勇又来到办公室叫恶警尤安军回避一下,熊一腿跪在王丽琼的腿上猛抽王耳光,后又拿皮鞋盒盖劈头盖脸的乱打,咬牙切齿的卡王丽琼的脖子,大骂脏话,扬言:“先把你整垮,然后把你丢进疯人院,你们说我恶,我就是要恶,还是我恶人好,我可以折磨你,你们善又怎么样呢?我就是要折磨得你生不如死。”
28日折磨一天,下午被关押进梁平拘留所,王丽琼被它们折磨得有气无力,双手腕皮开肉绽,双臂抬不起来,吃饭都很困难,左手掌失去知觉,关押共12天,于7月8日回到家中。
2010年的一天,韩镇派出所熊勇等几名警察将大邑韩场镇铁溪村大法弟子熊文俊老人,绑架到大邑拘留所妄图迫害,因体检不合格拘留所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