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024730
中文姓名:
于明春
姓名拼音:
Yu Mingch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蓬莱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于明春电话:0535--5606696 其妻 郭利 工作单位: 蓬莱市残联信访接待科 电话:0535--5642247 转8007
迫害事实:
蓬莱市政法委头目。

蓬莱市政法委头目于明春曾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时间、详情待查。
山东省蓬莱市邪党伪法院非法审讯孙玉华等数位大法弟子(至少7人,累计刑期超40年)的伪法官(刑庭庭长)叫阎玉斌,邪党检察院伪检察官金俊讷(女,伙同另一个女人,职务不明),此人经常以“国家取缔”为藉口,邪恶“指控”大法弟子,实际上任何一国也没有“取缔法轮功”一说。另外,邪党伪法院“常务副院长”吴敏捷(音)、政法委书记于明春也是责任者,大约2年前新任的邪党委“政法委”610头目是主谋(原头目为陈永福已下台),恶警610头目曲义涛(原头目聂喜军,因牵涉吴虹案,内部倾轧被调离)伙同国保头目迟福力是直接打手。
参与迫害蓬莱城区大法弟子的,已知的有海港边防派出所,负责人(李会武);登州派出所(原东关派出所,06年伙同迫害死大法弟子吴虹的责任单位之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蓬莱市参与对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责任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0/204817.html#0972001252-2
曝光山东省蓬莱市迫害大法弟子的机构和人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31/201923.html#09530234741-12
山东省蓬莱市公安局强行火化大法弟子吴虹的遗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0/14650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