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1月15日,王欢庆在厕所里偷打手机,提到“法轮大法”如何,恰巧李力壮在水房洗涮,就接了一句“法轮大法是正法”。王欢庆勃然大怒,大骂,然后找来8、9名犯人一齐没头盖脸毒打李力壮。造成肋骨骨折,腰椎软组织严重损伤和右眼角肛膜瘀血斑(事后消退)。李力壮曾不只一次向监区长叶文辉及其它干警反映被迫害的情况,得到的答复是“我们不能24小时看着你。”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李力壮被哈尔滨市太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2002太刑初字第455号),当时审判长是李小京,人民陪审员是刘安茁和蔡巍,公诉人是滨江检察院检察员吴军。后又被送到哈尔滨新建监狱,在新建监狱集训队遭到犯人头的殴打,他们用直径约二~三厘米、一米多长的白色硬塑料管子(他们叫小白龙)抽打,打到头上、身上特别疼!数月后因为李力壮和几位功友“没转化”(新建监狱怕影响“政绩”)又被转到大庆监狱。
在大庆监狱一监区,受当时的副监狱长姜树臣指使,一监区监区长张国良、副监区长叶文辉的默认和授意下,遭到犯人王欢庆等人的惨无人道的折磨,毒打。当时是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到二零零四年初,东北的天气很冷,当时有零下二十摄氏度,犯人们把李力壮扒光衣服拖到厕所,打开窗户吹冷风冻,再把一个高约1.2米,直径0.9米的大塑料桶中灌满凉水,四、五个犯人把李力壮扔到凉水桶里,一冻就是半个多小时,同时用水管子不断往头上浇凉水并按李力壮蹲下,李力壮不蹲下,他们就强行把李力壮按到凉水里蹲下、再把李力壮整个头部按到凉水里浸,用力往下拽小便,用狠劲捏睾丸(后遗疼痛约十年),反复浸、打、“数肋巴”,还不停的威胁“还说不说法轮大法好了?